襄阳市南漳县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2.2017  07:04

  2017年,南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调整。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取消的文件要求,2017年以来,全县各审批职能部门对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再一次进行核对、清理、调整。经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7项、新增6项、调整3项、下放1项、搁置37项、保留152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4项、调整12项、公布保留26项。清理调整后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已向社会公布。

二是调整公布全县权责清单。 通过全面清理审查,全县共保留行政职权3354项,其中:行政许可240项,行政处罚2034项,行政强制164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62项,行政检查249项,行政确认122项,行政奖励14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类434项。同时根据《湖北省乡镇政府通用权责清单》,结合各镇实际,在上半年编制完成了《南漳县镇政府权责清单》(南政办发[2017]25号)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是认真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南漳实际,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形成了《南漳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现该方案已获省发改委审核通过。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3大类,16中类,24小类。其中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1大类,14中类,22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2大类,2中类,2小类。

四是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探索推进工业项目“零审批”。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出台了《“两清理一核减一压缩”工作方案》和《工业项目“零门槛”“零审批”“零收费”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推进工业项目“零审批”。

五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积极深化“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告知一承诺”工作制度,强化对“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工作。巩固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以“减证”推动“简政”,进一步降低开办市场主体的制度性成本。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和企业集群登记注册,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二)科学谋划,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南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南发〔2017〕15号),明确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对2014年以来全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逐件逐条审查,认真核对每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废止、修改的上位法依据及现实需求。全县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5件(县本级40件;县政府部门15件),其中继续有效27件,失效3件,修改4件,废止21件。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文件5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文件2件。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一是按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南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政发[2015]6号),配套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漳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南政办发〔2017〕47号),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导向的正确性、程序的完备性、内容的合法性、操作的可行性。一年来,县政府形成重大决策事项38项,无违法决策,不当决策,决策失误。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将年度确立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开展决策后评估。

三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南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政发[2015]7号),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循公开征求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各部门或镇(区)拟提请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凡是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县政府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各镇(区)、县直各部门也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政府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谋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35项,县政府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目前我县正积极引导经济开发区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探索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深入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了较好地保障。各单位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提高执法衔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6月份专门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座谈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9家行政执法机关接入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43件。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省、市、县统一工作部署,今年对县公安局等13家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共发现执法突出问题59件,整改56件,正在整改3件。受理群众投诉4件,全部按时办结。向县纪委移交涉嫌违纪线索5件。

(五)强化行政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县长与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签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书。县政府常务会两次专题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责任制。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出台了《南漳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南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单位责任,督促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按时完成。印发了《南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对2016年考核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了表扬。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 层层签订了执法责任状,把建立健全和推行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错案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8名责任人,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追究。

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以公开促监督,重点推进政府及部门职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规范。

(六)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处理了一批行政争议,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今年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恢复审理1件,目前已审结19件。其中维持4件,撤销4件,驳回3件,责令履行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7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工作。 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执行《南漳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时出庭、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强化出庭应诉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10月24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南漳县城关镇马家嘴村李某诉县政府行政撤销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俊明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2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案件23件,出庭应诉率达到93%。

三是扎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层层签订综治信访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严格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审查,认真办理市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查申请。建立舆情信息处理机制,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指导有关镇(区)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手段搞好维权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行政争议57件,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到位而引发新的矛盾。

(七)加强法治培训宣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一是加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力度。 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了《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3名干部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单位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系统内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63次,培训2960人次。县行政学校专门开设了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全年共举办了4期,县直160名行政执法干部参加培训。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大造舆论声势,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全年向省、市法制办上报法制信息46条,采用26条,受到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2017年,我县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实现法治政府目标,与政府全面依法履职的需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南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围绕2020年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出台《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年度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制度,提升考评标准,突出考评重点,优化考评程序,充分发挥考评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贯彻落实好南漳县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等人民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制度,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紧扣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污染、公共安全、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协调衔接,明确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落实移送责任,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四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

(四)创新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建立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通报、约谈和问责制度,定期向本级政府报送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二是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完善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和考核机制,积极向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报送法制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对决策参考、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的积极作用。(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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