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8.12.2017  02:19

2017年,襄阳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总体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我局在201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荣获第一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局党组主导、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具体实施的分层负责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2.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下发了《襄阳市环保局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襄阳市环保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努力做到工作有重点,年度有安排,年底有总结,促进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坚持把环境法治建设落实到环保工作的全过程。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和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局共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27次,研究、部署、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局务会14次,印发会议纪要14期,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9项;二是积极落实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事项。根据《襄阳市环境保护局 襄阳市气象局关于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机制的协议》,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4次,通过专家会商预警,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10月25日,邀请9名国内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脉问症”,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工作定标引航。

2.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落实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聘请了常年专职法律顾问,切实履行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务会议或党组会议讨论之前,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参与对我局行政处罚文书审核把关,参与我局案审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并在我局组织的全系统法制培训课上为环境执法人员授课,较好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审查把关行政执法文书42件次,参与案审会6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把关3次,参与行政诉讼1次,民事诉讼1次。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了清理重点,规范了清理行为。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了自查,牵头组织开展了“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保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紧急通知》,对各县(市、区)“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认真清查,各地均没有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提高了我局行政应诉能力。我局行政诉讼1起,民事诉讼1起,均维持了我局的行政决定,无败诉案件。

(三)夯实行政执法基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换证、网上上报审核工作,组织全局5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普法办组织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及考试、省环保厅组织的远程培训班学习,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合法性。组织各县(市、区)环境监察骨干进行移动执法培训,把规范化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作为考核各县(市、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指标,及时下发了省、市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通报,有效促进了各县(市、区)移动执法装备的规范化建设。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及时固定执法办案证据,我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11台现场执法记录仪,专门用于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信访处理、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合法性。

4.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襄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市环保局网站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17年以来,我局已办结市本级案件数9件,全部按要求予以公开。加强部门联动,将企业行政处罚等公示信息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协同监管平台、市发改委信用襄阳平台,实现了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有效推进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工作。

5.创新执法特色突出“靶向式”监管。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整合各地执法精英,组建3个综合执法组,6个执法小组,全面实施交叉执法和整改督导工作;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驻地环境督察,增强了执法监管的“靶向式”;加强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463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36件;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43件,限产、停产案件18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起,涉嫌污染犯罪案件6起。

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设立襄阳市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开展督办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积极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今年以来,没有因矛盾纠纷处境不当引发一起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聚焦关键对象,突出普法教育的深度广度。突出普法重点,充分抓住《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的机遇,积极开展《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宣系列活动。为市人民路小学、五中实验中学、东风中学等学校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主题宣讲;分别在襄城古城办事处、汉江办事处、米公办事处等9个办事处、社区,举行了《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法规宣传;组织环保专家到工业园区以及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制作了《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编制了3.6万余册新环保法汇编和宣传手册向各企业发放。

2.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法治文化特色。不断完善普法阵地建设,将法治宣传触角深入到各个领域。成功承办了全市《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慧举办了以“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襄阳论坛;开展了环保主题“市民问政”节目2期,法治宣传广播栏目12期,“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绿色骑行活动、公众开放日等主题纪念日宣传活动6次;在襄阳法治文化公园(人民广场),制作了13块环保专题宣传专栏;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环保法治宣传口号和标语;利用“襄阳环保”“襄阳普法”微信公众号解读环保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提升普法实效。

3.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环境监察的能力和水平。先后邀请环保法律专家、资深环保工程师开展“两高”司法解释宣贯、《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培训解读、环保新闻培训班,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及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培训、“双护双促”培训等。共组织面向环委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等普法培训29场,培训人员3700余人次;选派环保干部参加环保部、省环保厅培训179人次。汇编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手册13120本。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一是环境监察形势严峻,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2018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深入落实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法治化建设。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把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环保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努力提升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3.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高效开展。

4.不断创新干部学法用法形式。加强普法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人群,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环保职责,促进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守法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保突出问题的解决。

5.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将普法宣传教育与环保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营造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的良好法治氛围。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