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9.12.2017  13:12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落实,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统筹落实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印发《荆门市国税系统2017年度依法治税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全系统依法治税的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基本任务。落实《荆门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召开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大问题。开展各类专题学法活动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了《刑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法律法规。严格考核问责,将法治国税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压实责任,层层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圆满实现收入超同期、进度超时序、增幅超预期“三超”目标,预计2017年全年可完成税收收入占省分目标的105.76%;提供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省分目标的109.01%。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截至10月底,全市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341631户次,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优惠13户次,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58户次,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33户次,落实农林牧渔类优惠政策73户次。

三是严格治理整顿税收秩序。清理和取消“红顶中介”,防范强制代理、违规收取各类鉴证报告、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等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实行国地税联合稽查,做实公安派驻联络机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行业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办法,积极推进税收信息共享和应用,公开曝光33户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

四是着力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打造税邮合作精品,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和网上申领发票、邮政寄递等税邮合作业务已经覆盖全市84个营业网点。建立健全通办工作机制,全面落实8大类210项省内通办业务,按照要求推行4大类10项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全力推广网上申报,深度参与市政府税收共治大数据平台搭建。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7项基本合作事项已全面落实。统筹风险任务,实行扎口管理,召开风险管理会议,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推行“互联网+风险管理”软件。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2072户一般纳税人开展营改增专项辅导培训,营改增行业座谈活动28次,营改增基层政策调研36次,收集相关政策问题及建议540条,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320多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荆门市国家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中共荆门市国家税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办法,把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重大财务支出、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对本局行政管理、税收业务管理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党组会议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对重要税收征管改革和拟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2017年度,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涉及重大决策事项10余项。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与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签定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所律师团队作为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市局机关和城区分局,法律顾问为我局组织法制培训2次,在政府采购协议、外聘员工劳务纠份、税务行政复议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组织参加行政案件庭审观摩等相关法律服务达10余次,有效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风险。组织系统公职律师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提高公职律师参与依法治税能力。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纳税人知悉、参与、监督税收工作创造条件。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制定《荆门市国家税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示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许可的“双公示”工作。

(四)持之以恒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开展法治基地创建活动。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法治基地工作,形成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8月,经市局考核验收,授予京山县局、钟祥市局“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称号。9月,京山县局顺利通过省局考核验收,被省局命名为“湖北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

二是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5月份举办全市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视频专题培训,对比新旧办法和详实案例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制定规则进行解读。按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出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

三是认真做好重案审理工作。继续探索施行重要稽查案件预审模式,全年预审案件3件。全面落实《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重案审理过程中,对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适当等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截止10月底,全市国税系统共审结办理重大税务案件41件。

四是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制定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途径和服务指南,及时在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及办税大厅进行公示。

五是依法应对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受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纳税人王兰芳要求荆门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退还税收滞纳金、赔偿保险费和误工费,同时一并提出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在行政复议办理过程中,我局准确把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厘清复议和信访投诉等事项的关系,积极向省局多请示汇报,善用调解、和解等多元方式,依法妥善化解涉税争议,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指导沙洋县局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一起,在应诉过程中,我局认真准备,及时调查核实,按照法律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应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该应诉案以纳税人自动撤诉结案。

六是有序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根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要求,按季度向市检察院报送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等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加强国税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全年录入9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和32户一般行政处罚案件。

七是做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召开全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研讨会,组织各基层单位共同选取实际工作中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较大和办案质量较高的案件,集中总结提炼后编撰完成6件指导案例,向省局推送3件案例。

八是认真履行服务地方经济职责。共收到来自市经信委、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的外部会签文件42份,对其中6份内容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文件,均严格依法提出了修改建议。通过严格把关,在确保有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前规避可能出现的涉税法律风险。

九是积极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纳税人学堂等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平台,积极宣传“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服务小微企业、优化办税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我局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得到总局和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在由省局胡立升局长签发的2017年第94期湖北国税专报《落实内部控制专项制度 实施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上,总局刘丽坚总审计师亲笔批示。

二是着力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务实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有序实施年度日常税收执行督察和认真完成各项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和整改台帐,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指示,对任期达到三年的京山县国税局局长、沙洋县国税局局长和钟祥市国税局局长分别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查找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中的盲点、短板,揭示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督促整改,化解风险。开展专项审计。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钟祥市局等5个单位,认真开展了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方面的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均已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四是严格抓好巡察整改。针对总局、省局巡视巡察、“大调研 大督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对待、立行立改,通过深刻彻底的整改,有效规范内部管理。对稽查局、车购税分局、直属分局、屈家岭分局4个直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的目标。对机关超编制、超机构、超职数“三超”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六)精准发力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共建共驻除藩篱。本着“便民利民、优质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全市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共建共驻。去年11月份以来,全市撤销办税服务大厅7个,在国税共建大厅4个,地税共建大厅3个,联合新建大厅2个,共驻政务服务中心3个,形成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省三方力的多赢局面。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一窗式联合办税”,纳税人只需叫一个号、排一次队、到一个窗、找一个人,就能同时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平均每户纳税人办税时间缩短35%以上。

二是严评严用促诚信。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国地税联合评定A级纳税人493户,B级纳税人5181户,C级纳税人1002户,D级纳税人453户。加强纳税信用结果运用,严格落实AB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绿色通道等诚信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便利措施,不断扩大“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的覆盖面和授信额。联合地税、电视台开展“最美纳税人”评选,集中进行事迹展播和表彰。通过“信用湖北”“信用荆门”平台落实“双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是线上线下优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全力推进“安静工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定5类20项46条便民服务措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还有欠缺;依法行政工作在职能定位、制度机制和人员配备上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方面,还要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机构内部职责定位,健全制度,理顺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培训学习,引进人才;积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客观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创建依法行政品牌。以法治基地创建为例。一是要固定其创建形式,严格创建标准,并鼓励非全职能单位参加创建;二要充实其创建内容,可增加法治个人、守法纳税人、法治竞赛等相关评比,对考核内容指标及时调整。三要提高其影响,提升法治税务基地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并提升其奖励层次,提升法治税务基地含金量。

(二)加强法治培训学习。依法治税工作涉及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分析反馈等各方面,对法治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各级政策法规部门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规干部队伍是实现依法治税的重要保障。要与高校联合,采取短期和长期学习培训相结合方式,定向培养一批法律人才。多组织人员参加总局、省局和地方政府的法治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和素质,强化激励机制。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国税机关行政决策、制度建设、重大案件、民事活动等方面重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法律人才及时向省局进行报备,扩大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立荆门国税系统内稳定的法治人才团队,发挥公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等法律事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荆门市国税局加强税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紧扣依法治税主线,强化法治理念、抓实法制宣教、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全力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积极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7年,荆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XXX亿元,同比增长15.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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