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物价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29.12.2017  13:12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物价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6·1”《湖北省价格条例》施行日和“6.26”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条幅、宣传展板、街头现场宣传、互动竞答、有奖竞猜等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湖北省价格条例》1000余份、竞猜礼品100多份。与广播电台合办《物价之声》宣传价格政策。今年六月结合《条例》实施一周年,开展了“五个一”宣传活动,即一次电视台专访、一个报纸专版、一套宣传展板、一本“每周一案”实用书、一场街头宣传活动,为《条例》实施一周年献礼。9月6日—9月14日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活动。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认真自查建立了行政处罚案卷台账、信访举报台账,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5月23日下午,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到我局检查工作,对我局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从7月份起全市价检系统统一聘请第三方开展案卷评查。参与评查的单位有9家单位,400多份案卷。抽选法律顾问、执法监督员、知名律师、法律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员,以评代查、按卷释法,查摆分析执法流程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评判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9月6日,省局召开全省价格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办工作会议,就个人自查、部门审查提出了要求,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9月7日,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班来我局抽查工作。根据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有关工作安排,检查组一行3人,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现场评分、反馈问题等形式开展工作。检查组一行对我局的行政处罚卷宗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对检查分局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

迎接《湖北省价格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6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湖北省价格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先后到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荆州火车站等五个点进行现场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和我局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指出荆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和物价工作,学习宣传非常扎实,定价行为依法规范,价格调控有力,价格监管亮点突出,荆州市物价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荆州市物价局工作有作为、有地位、有成效,与“全省物价系统优秀单位”的称号名副其实;相关市直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主动贯彻落实《条例》,形成了合力,并就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强化定价管理,加大依法治价力度。 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严格执行《湖北省定价目录》,严格按照程序定价,严格执行《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做到依法听证,依法定价。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价格活动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创新价格监管方式,试行《荆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纠制度》、《荆州市场价格监管抽查通报制度》。

积极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荆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市物价局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各科室、部门为单位,建立学习笔记,将《每周一案》纳入干部个人学习计划。7月28日上午,我局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张显中同志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七五”普法讲座。通过此次授课,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了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了对提升自我约束及完善观念的认识,增强了依法治价的责任意识。完成制定市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六、努力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6〕6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代拟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2017年10月我局向其他22家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于近期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已经市法制办审核,现呈请市政府审定,并请求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12月8日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一次会议在市局三楼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七、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荆州市2017年1月份CPI指数为3.5%、食品价格指数为5.9%,达到了启动条件。根据我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联合行文要求(荆价法规〔2017〕18号),经市政府同意启动2017年1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2017年1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

八、推 行市物价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荆州市物价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对需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荆州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进行随机抽签,并做好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的工作。实行执法路径痕迹化管理。今年五一期间,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两个专班到洪湖瞿家湾、石首桃花山生态园景区开展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对发现的没有明码标价、30分钟内停车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建立 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切实解决“普什么、对谁普、怎么普、何时普、谁去普”的问题,开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为深入扎实地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价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制定了荆州市 物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操作办法(试行 )。 根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省信访局《湖北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荆州市物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操作办法和程序。

十一、 做好集体审价、集体审案工作。 重新修订了案件审理审查规则。对业务科室提交价格(收费)初步方案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提交价格违法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按集体审价审议程序和案件审理讨论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和讨论记录。

十二、开展 履职尽责 工作。 今年是我局的履职尽责年,强化了履职尽责计划、方案执行,认真完成上级督办的事项,有关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及追踪情况和交办事项的落实。

十三、 做好价格举报、咨询工作。 继续推进公众诉求、e线民生、信访等渠道、规范举报工作流程,强化办理情况督查,切实做到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咨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e线民生  10 件,公众诉求  50件,阳光信访平台 14 件。回复率100%。

十四、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并落实了相关职责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五、精心组织学法用法在线考试工作。 组织好考前学法,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台式电脑登录“法宣在线”官方网站,今年的学法用法考试学时每人达到了2400学时,参考率100%。

十六、 开展了 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清理工作。 督促完成本级、县、市、区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荆州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十七、 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我局凡是定调价费的文件,必须先到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批,确保审批价费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越权或违规定价现象发生。

十八、 规范运作确保 依申请 公开到位 我局依申请公开数量截止日前,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数为2条,均按时给予了答复说明。

十九、 完成 “两法” 录入工作。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司法机关与价格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使价格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受理和立案侦查。完成2017年度案卷的录入工作。

二十、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今年我局有人大建议主办件1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主力件1件,协办1件。按时并作了书面答复,做到了代表、委员面商率100%,满意率100%。(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孝感市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专项稽查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水平,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城建委积极准备行政执法考试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发改委2017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