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2.2017  07:04

2017年,洪湖市人民政府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打造“法治洪湖”为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在改革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精简行政权力事项。2017年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0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3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1项。截至目前,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3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由3866项精简至3859项。二是推行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建立十二个执法部门多证联审联办新模式,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49个工作日、229项资料分别减少到67个工作日、37项资料。

2.推行权责清单管理。一是建立了“五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体的权力运行体系,将市乡两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二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动态公布了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目录三项清单。预计全年合计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01万元。三是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清理,市房产局下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房产测绘公司等9家红顶中介已完成与职能部门脱钩。

3.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已基本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链接“信用湖北”网址,启动了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建设。截止目前,信用信息录入目录总数达到2871条,权力事项录入总数为1379条,区域目录事项已编制61条。

(二)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议事程序,明确要求对政府合同、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专题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等涉法事务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政府合同50余件,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纪要、市领导各类涉法事项批示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共110余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各类重大涉法事务超过70起。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对2017年6月30日前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7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7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96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

3.稳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政府组建了由6名专职法律顾问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定了《洪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文件审查、提供法律支撑已成常态。同时,政府部门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乡镇政府70%以上聘请了专门法律顾问。       

(三)以简政放权为重点,全面推行执法体制改革。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开展新一轮城管体制改革,组建市城管执法局,对其管理职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予以明确。深入推进峰口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拟将市直相关部门部分管理权、执法权下沉到峰口镇。

2.强化执法资格管理。按省法制办要求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年初为我市1921名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12月4日组织了第二批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考试,共137人员参加了考试。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活动,对10家重点行政部门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办案观摩和案卷评查等方式,共查找问题601个,整改问题593个,涉及金额39.46万元。

(四)以化解矛盾为重点,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

建立健全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结8件,结案率8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证据收集和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一审审结1件,驳回原告请求,原告方已上诉至省高院,其余案件均在一审审理中。

(五)以创新载体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向上级政府法制网站和其他媒体报送法制信息,其中被省法制网采用7篇。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集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法律六进形成常态,开展活动160多场次,印制宣传读本15万多册,提供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

2.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以打造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为抓手,不断拓展空间、优化载体、创新形式,正在将人民广场、江滩公园、长渠公园打造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同时倡导新建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3.拓展法治文化传播途经。开通“平安洪湖”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关注度位居荆州前列,最高点击率达10万人次以上;市农业局制作的微电影《廉洁奉公》获得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公益广告类三等奖;《空中普法大讲堂》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各部门、乡镇区办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行政复议立案率也在逐年上升,法制机构的工作量明显加大,法制机构力量与工作任务还不适应;而各镇区及市直单位法制部门的情况就更不容乐观,少数单位没有法律专业人才和机构。

(二)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基层部门混岗使用,有的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少数部门执法队伍多,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法治宣传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上紧下松。近几年来,虽然在法治宣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受宣传内容和方式的制约,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知晓十分困难,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公职人员,对法律的认知、理解、运用远远不能达到法治政府的要求,全社会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法律知识的宣传任重道远。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荆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制定出台《洪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落实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统筹指导、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强调各行政机关的具体负责落实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的工作要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各项程序具体要求,提升决策过程中的群众参与性,提升决策机关在决策过程中的规范意识和程序意识,保障决策的科学性,通过决策能力的提升来促进整体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市已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明年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全由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室,组织和联络法律顾问成员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参与政府决策和文件审查。各地各单位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聘请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局村共享”,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原则上年初拟定年度发文计划,未列入政府年度发文计划的,一般不予发文。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送请市人大常委会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全面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实现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接受法制培训两个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现场执法坚持录音录像,并视情况分类保存。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考试制度,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取消执法资格。

(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专业能力建设。把全市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开展多层次的富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工作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依法行政专业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单位(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教育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诚信守法家庭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法治创建活动。(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