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2.2017  07:04

2017年,荆州市荆州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十九届会议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监督问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促进了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健全工作体系,构筑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治国理政的革命性变化。建设法治政府,首要在于依法行政。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也是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1、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体系。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长夏光宏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城南高新园和区直各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科室具体落实、各科室协同共建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逐渐完备。

2、健全依法行政学习宣传体系。学习和宣传依法行政的精神与理念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文化支撑。区政府一如既往地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区性重要会议上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强调,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进行了专门规划,以此提升依法行政的位阶。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等制度,按照年度学法计划,做到了学法的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契机,全区各执法主体单位共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4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份,现场观看、咨询的市民达2000余人次;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了“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等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文化支撑。

3、明晰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促进行政权力合法运行、规范运行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我区从公开职权来源依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运行流程等入手,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一是继续加大权责事项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今年我们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乡镇权力清单专项清理工作,完成全区6各乡镇、3个街道办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共编制权力清单538项。二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责统一,职责分明。三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公开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措施,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途径。我们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古城荆州网》重点推进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规范行政决策体制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决策正确与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区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对行政决策的规范,把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注重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我区修订了《政府议事规则》,完善《政府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准则,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重大事项调研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是我区做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今年,在棚户区改造、城北快速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项目决策中,区政府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工程技术专家、群众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就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评议和反复论证,以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决策科学、民主 、合法,促进全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注重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一是增强重大决策参与度和透明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集思广益,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我区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载体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集意见,有效集中群众智慧,防范决策风险。我区推进事业单位实施改革、人员分流、商贸企业改制、医保政策调整等民生决策时,都进行了周密测算和风险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注重重大决策反馈追责。为保证行政决策执行有效,我区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与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我区通过民意调查、效果跟踪等方式,对决策执行效果监测,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决策风险。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规决策,决策执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权责统一。今年,我们对在建重大项目推进滞后、征迁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质询问责,极大改善了我区投资环境。

(三)、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政府法制监督作为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行使行政权的重要形式和途径。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精神, 今年4月,我们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荆州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区30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参加了动员会。同时,我们成立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形成以区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构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严、不公、不廉、不规范等现象。各单位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五个重点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深刻剖析。经过梳理汇总,全区30家行政执法单位自2015年以来,共自查案件8105件。2015年至2017年分别受理、处理投诉举报1683件,均已办结。其中:行政许可497件,行政处罚7526件,行政强制16件,行政给付30件,行政确认30件,行政复议6件;存在问题案件数575件,共4类:行政许可186件,行政处罚386件,行政给付1件,行政确认2件。

2、扎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今年我们继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与清理工作的力度,重点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召开论证会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真正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退出关,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重点是加强对违法增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审理规范性文件45件(含市政府征求意见),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均按要求报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通过严把制定关、退出关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我区规范性文件办文未出现一起差错。

3、积极做好行政诉求救济和涉法事务办理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行政利益诉求救济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强有力监督的重要方式,更是加强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力保障。截止目前,我们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6件;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4件,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相关文件精神,全年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12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86%。同时要求各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当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门、单位之间工作不平衡,制约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仍然不够高,执法队伍法律意识不够强,以致所在部门工作推进节奏缓慢。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和部分基层法制机构建设状况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差较远。表现为法制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结构相对老化等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法制监督力度不够,考核考评机制实际效果有限,依法行政监督机制还需从上到下给予改进和完善。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之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和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法形式,让领导干部熟悉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自己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职责。二是实时开展法制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执法队伍进行轮训,加大执法协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继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二是严格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落实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合理行政;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切实开展好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监督力量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二是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把好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三是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健全治庸问责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