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编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8.12.2017  02:19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办全部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科负责组织推进和检查督办。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 将法治荆门建设纳入到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纳入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工作,重点强调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监管清单、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等举措,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建国家法治城市。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办2017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目标管理中,每月检查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并做好自查自评。加强对各县市区编办、机关各科局法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报告。

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通过党组成员、科长讲法治,邀请市委党校领导进行法治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进行在线学习和无纸化考试,学习普及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全体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制定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目录,确定事项547项,取消和下放84项。 各县(市、区)全面启动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 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等地先后组建了行政审批局,推进审批事权、人员编制、工作平台“三集中”。 深化权责清单建设, 编制公布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构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体系。 探索推进“证照清理规范”, 作为全省试点市州,积极开展证照事项清理,68家部门共清理证照152个(本)、事项164项,编制了证照清单。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监管清单制度, 组织53个部门编制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297项,实现了监管责任、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监管过程“四个全覆盖”。研究制定了监管清单管理办法,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 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公布了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研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程。建立了5823人的执法人员信息库,238607户的检查对象库。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跨部门、多事项的联合执法实践,在成品油市场等领域启动了联合抽查。 整体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级层面,持续深化商务、农业、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了全国商务改革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重点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集中了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城市管理等执法事权。县级层面,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探索实行跨部门区域性综合执法,京山县率先启动了试点,探索实行全县“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层面,实行集中派驻式综合执法。

三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 推进“互联网+放管服”, 作为全省试点,研究制定了“一网通办、一库保障、一窗办结”为核心的《荆门市“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项目实施方案》,政务服务平台、审批与监管联动平台已分别于8月、10月在市级上线运行。 推行“三办”服务模式, 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确认市级公共服务事项330项。全省率先编制公布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涉及部门33个,服务事项340项。 培育规范中介服务市场, 持续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与投资项目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了中介市场培育指导意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中介机构查询平台和“中介超市”,152家市内外中介机构信息录入平台,32家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入驻中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及依法决策制度;对“放管服”改革、监管清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等重点改革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科学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程序及咨询、论证、讨论材料完善。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前,一律按程序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实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

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律师为市编办法律顾问,对法律顾问的聘请条件、聘请程序以及主要职责和权利义务做出严格规定,综合科负责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具体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利用荆门市机构编制网站、荆门日报等媒体,及时将我办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使执法人员在法律范围内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刚性约束。 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坚持从紧从严管理,严格实行年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制定《荆门市2017—2020年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超编超限倒逼消化机制和审批联动机制,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二是强化工作规矩。 制定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年度用编计划制度、审批联动机制等制度,建立完善了制度体系。修改完善机构编制办理流程,明确机构设置、职数配置、编制核定等受理、审批的标准。坚持“三个不受理”,即有超编超限的不受理、程序不规范的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以荆门机构编制网为依托,打造“阳光编制”,将全市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100%,市直和各县(市、区)在全省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得到“全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全员法治培训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不重视,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18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关键之年,根据市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将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健全学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重点。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四是进一步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荆门市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