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孝昌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建立健全三项清单制度,纲举目张转变职能。一是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制度。及时更新公布《孝昌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出台孝昌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和工作机制,督导部门依法审批,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建立县级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接得住、放得下、管得好的原则,经过清权、确权、晒权、学权、用权、督权的“六权”举措,依法确定孝昌县权责清单事项3138项,涉及部门41家。三是完成乡镇权责清单。发布《孝昌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孝昌政办函〔2017〕40号)公开乡镇政府权责79项,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2、落实行政审批机制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方向,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截至10月份,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86252件,办结86252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70%,群众满意率98%以上。一是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今年,整合集中经信、水产、粮食、编办、财政、烟草、盐业7个单位的业务,组建了综合窗口,由经信窗口统一承担业务。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商事制度改革向“多证合一”跨越,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深化户籍一地办理改革。将花园、兴城两所的户籍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实现城区户籍一站式办理。设置二代自助申办机和发证机,将窗口由人工向智能升级,打造智能窗口,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深化其他各项改革。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和联合办税改革,对不动产登记和联合办税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间,切实方便群众。
3、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务平台硬件建设。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投资60余万元对现有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关停了所有部门、乡镇政府网站,其内容全部迁移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共计投入110余万元,对全县电子政务内网进行完善改造,实现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成功并入全省电子政务内网。二是编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印发《孝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页,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专题专栏。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每月定期通报。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四不问题”(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整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落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截至11月底,共发布各类信息4000多条,主动公开各类服务信息500多条、政策文件460余份、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242条,发布新闻信息2800多条。四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民互动专栏,下设领导信息、咨询投诉、网上调查、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议案提案、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8个栏目。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来信51件,办结51件;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问题,开展在线访谈12期,发布重大事项网上调查、征集民意8件(次)。
二、突出科学规范,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抓好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孝昌县政府性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议事规程》、《孝昌县国土和规划管理议事决策规程》等文件,加强对项目资金、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债务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规范管理。凡是涉及财政性资金使用、项目规划建设等县政府所有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经过县长办公会议或相关专门委员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2017年,县政府成立招商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集体讨论决定招商项目引进的工作机制,集体决策招商项目近20个,其中投票否决重大招商项目1个。二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法律顾问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列席县长办公会议,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在政府办公会议研究之前,都要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才上会研究,确保县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7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拟上会文件、协议书、合同等各类文书80多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00余条(次)。三是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实施步伐,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目前,县政府、14个乡镇(区)政府和大多数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四是完善公众参与决策制度。凡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网络调查、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质量。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认真落实《孝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孝昌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等各环节工作要求。2017年,县政府出台《孝昌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办法》、《孝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聘用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孝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改)、《孝昌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4件“政规”文件。同时,规范性文件均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要求,县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自行全面清理以自己名义制发的文件,同时,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所有文件进行清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共计62份。另外,根据上级要求,还开展了涉及“放管服”、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通过清理,保留21份规范性文件文件,评估修订7件,废止34件,发文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1、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监督。一是强化法制监督。①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坚持执法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办理执法证件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016年,全县966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今年,考虑到人员和岗位变动,根据上级安排,组织8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②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人社、公安、质监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自2015年以来的执法案件开展专项整治。经过自查、抽查,共发现问题321个,通过督促整改,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执法单位和人员执法能力的提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今年3月22日,县政府与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在省、市率先出台了《孝昌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录入量化考核办法》,近期将举办“两法衔接”工作业务培训会。2017年,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刑事司法案件共3件7人,行政执法单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③加强复议应诉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内部层级监督职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律依法受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予以纠正。2017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通过公平公正的复议办案,较好地监督了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让老百姓感受到了行政复议的权威与公信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推动县政府及各部门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查。今年3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周巷新民碎石厂诉县政府行政赔偿二审案件,常务副县长出庭应诉,组织28个部门“一把手”参加了旁听。2017年,县法院审理的8件县直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县直部门负责人基本按要求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率在全市居前列。
二是扎实开展审计监督。紧密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创新审计方法,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方式,重点关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三是严格党纪政纪监督。大力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六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财物管理违规、行政执法、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土地征收、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提升了相关领域工作的规范性。
2、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报告职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县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连续多年在98%以上。
3、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各行政机关通过书面告知、现场公示、网上公布等多种途径,将办事流程与办理条件向公众公开。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对于公民投诉举报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各种途径征求公众意见。
四、注重矛盾化解,提升社会维稳能力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预判。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区)半月一排查、全县一月一排查、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随时排查制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专班、化解措施,确保限期化解,限期稳定,减少矛盾纠纷上行。
二是推动平安建设法治化。完善打防管控一体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警和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全覆盖。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利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问题。
三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将法治创建向村(社区)、小区、企业延伸,大力实施村级民主管理实施“四小工程”(即:“小人大”——村民代表大会、“小宪法”——村规民约、“小司法”——村调委会、“小监察”—— 村务监督员),邹岗镇组建“五老”矛盾纠纷和解团,小悟乡推行村民民主评议说事会,调动了基层群众参与村民自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是抓好信访事项办理。持续推进依法逐级信访和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坚持程序法定,阳光信访。加大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力度,组成督办工作专班,到责任单位实地督办,推动责任单位按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到位。扎实开展接访约访,坚持领导接访约访常态化,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制定了全国“两会”期间及敏感时期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每天安排一名县领导到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值班接待来访群众。
五、狠抓培训宣传,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一是认真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县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孝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一把手开展学法活动。同时,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普法教育、党校培训、公务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三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出台了《孝昌县2016-2020年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建设集中教育和“送法进万家”活动,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5环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各种主题日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集中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2017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18场次,发放宣传品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
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重要的位置来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观念与依法行政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执法人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主体对较复杂的执法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对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和运用不够,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底气,仍有极少数不作为、慢作为、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三是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工作虽然有持续性,但缺乏深度影响力和覆盖广泛性;未成年人学法意识不强,普法力度还需加大;部分群众信法、守法、用法观念不强。四是行政决策机制的科学性仍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前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法律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和事后的信息公开、跟踪、监督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下一步,孝昌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强化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研究决定机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工作。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动态调整管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取消和精简行政权力,优化和完善办理流程;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案卷集中评查,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督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部门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六是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强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不断提高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