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全省禁止露天烧秸秆 PM2.5有望拉低10%

02.02.2015  12:15

(长江日报记者 周韧)昨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

“随着决定的推进实施,在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季节,禁烧秸秆对我省降低PM2.5的贡献率至少在10%以上。”昨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介绍,近年夏秋两季,我省多次出现雾霾天气,与露天、集中焚烧秸秆关系密切。

“决定出台,是湖北省情的客观要求。”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树义表示,湖北是农业大省,秸秆年产量达3000多万吨,利用率约75%。很多地方将秸秆付之一炬、一烧了之,由此造成资源浪费、大气污染,引发交通事故和火灾,威胁航空安全,也加重了土壤板结,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决定》在禁止露天焚烧的同时,也提出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方式。近年,我省一些地区推进秸秆收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取得初步成效。我省环保部门先后通过环评审批了29座发电厂,可年消耗秸秆600万吨。卫星监测数据还表明,我省2014年秸秆焚烧火点为133个,较2013年大幅下降约67.5%。

根据《决定》,我省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此前,江苏省、安徽省等出台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决定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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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体现社会进步

省人大代表杨军:完全支持禁烧秸秆的决定,有了此类规定是社会进步发展的表现,能够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这是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决定,倡导人们追求绿色健康的生活。农民不再露天焚烧秸秆了,我们普通市民则可以少开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也为环保做贡献,尽早根治雾霾天。

(记者张晟)

确保农民不吃亏

省人大代表甘金华:露天焚烧秸秆确实污染大气环境,全社会都有治理的迫切需求,建议政府应该加强管理,增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秸秆高效的综合利用。

秸秆收购应该有统一标准,确保农民不吃亏,这样既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加他们的收入,也能更好、更高效推动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向前发展,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做大做强。

(记者张晟)

多在农村讲政策

省政协委员朱凤娥:农民对焚烧秸秆的危害性普遍认识不够,对于如何综合利用秸秆也缺乏了解,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应当是向农民多讲政策,普及基本知识,让他们增强环保的紧迫感,主动接受、乐于接受这一决定。

根据在基层的调研情况看,焚烧秸秆使土地肥力下降,又污染了环境,应当坚决予以禁止。如何利用秸秆,尤其是如何循环利用,全社会都应当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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