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老河口市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6.12.2017  01:08

 

2017年,老河口市政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依法决策,化解行政争议,落实改革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老河口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加快建设“一区两城市”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1. 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出台了《老河口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河府法办文[2017]06号),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地、各部门,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强化对乡镇政府、市直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及时部署依法行政迎检工作,开展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 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建立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紧紧围绕宪法、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实施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展开学习,有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能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与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在依法行政中的表率作用。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培训3次,先后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

3. 认真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公开并动态调整审批事项。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将改革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调整,对保留的192项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二是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坚持“宽进”、“严管”,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和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三是认真落实职业资格改革。严格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资格公开信息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已全部停止考试鉴定发证工作。四是创新开展投资体制改革。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取消了环评、核准备案项目能评等前置事项。五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作了老河口市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取消2项事项,调整5项事项,保留我市4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完善决策机制,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1.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建立完善政府法制专家库,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办的作用,凡涉及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须经由政府法制办和相关专家提供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未通过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时,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参加,对决策事项从法律方面进行论证与规范。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的相关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截止11月底,我市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9次,市政府专题会议89次,通过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确保了重点工作项目的有序推进。

2.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制度。 制定《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规则(试行)》,在决策过程中广泛调查走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公示反馈情况,使决策真正代表群众意愿,符合群众利益。共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座谈会、研讨会20余次。在出台《老河口市殡葬管理办法》《老河口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文件时,组织召开了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群体参加的听证会,有力地推动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 坚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老河口市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南》,进一步明晰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时间、范围、主体、清理原则、清理要求等,多次组织各相关单位法规科长开展培训活动,为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法制办会同各单位有关人员对清理上报结果进行逐条审核,反复沟通甄别,对清理建议适当、依据充分的予以确认,对清理存在模糊不清不确定的文件,召集相关人员进一步商榷探讨,提出进一步清理建议。经全面清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90件,失效的71件,需要修改的8件,废止的197件。同时,认真开展规范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5份、协议80余份,确保市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文件合法合规、签订的协议合法公正。

(三)突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1. 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 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河府法办文【2017】2号),对专项治理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量化细化时间任务要求。认真组织督办市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农业、卫计、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等10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率达到了40%以上。

2.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市法制办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案卷是否完整等重点环节,采取边评边议、现场说法、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全市25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120余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在全市通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在襄阳市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公安局《××餐饮(武汉)有限公司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案》被评为行政许可类一等奖。

3. 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检查。 贯彻落实襄阳市《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了全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市执法机关迅速健全配套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并将此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有力地规范了全市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8家行政执法单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

4. 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为增加行政处罚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积极探索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此项制度。一是明确案件信息公开范围;二是规范案件信息公开程序;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与信用监管的对接。截止目前,全市15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部分执法单位率先在其政务网站开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专栏,主动接受群众对查办案件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四)畅通诉求渠道,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1.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工作宗旨,坚持监督保障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复议监督与规范指导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推进阳光复议,强化复议监督指导,积极受理、妥善处理好每一起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9件,办结7件,纠错率达到11%,进一步发挥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强行政应诉。 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襄阳中级人民法院应诉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每季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区域行政案件数量为4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70%以上。对法院受理的涉及市政府的13起行政诉讼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按时出庭应诉,并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3. 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探索社会联动调处机制。 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调解案件,采取案前和解、案中调解、调审结合等多种措施,及时解决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积极探索社会联动调处机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结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处理各类拆迁纠纷、行政管理纠纷、征地补偿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争议,解决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激化,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2017年共开展行政调解21次,调解成功9起。

(五)其它工作

1. 继续在全市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做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中的保驾护航作用,目前全市47个部门和10个乡镇办事处皆聘请了法律顾问。

2. 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高度重视执法培训工作,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暴露的问题,先后开展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专项治理等多次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500多人次。

3. 积极开展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把法制宣传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力促信息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2017年度,全市在各类省级以上门户网站发表法制信息8篇,在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登法治政府建设稿件19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级各部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但一些领导干部对待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用起来不重要,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解决和处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遇事推诿,矛盾上交。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水平亟待进一步增强。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不平衡,部分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欠缺,行政执法过程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和经费保障不到位,执法装备等硬件设施落后,满足不了工作需要。

三是在开拓创新和工作力度上需继续努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任务繁重,所推行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诸多制度有待进一步抓好落实,这都需要在开拓创新和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强化。

三、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结合《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进一步修改完善出台我市方案。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考核体系,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执法质量、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量化考核指标。

二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积极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快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细化相关的规则和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协调作用。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高效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取消、归并和调整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固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三项措施,实现行政审批效率的最大化。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重视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校培训、专家讲座、网上自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通过部门组织学习和法制机构组织培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普及,着力打造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执法队伍。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并依据执法职权分解执法岗位和执法职责,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流程,突出程序控权,促进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

六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加大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认真履行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综合协调、草案修改等合法性审查职责,及时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确保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签订的协议合法公正。

七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简化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将调查机制、调节机制引入行政复议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出庭应诉,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