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努力打造规范化执法高地

08.01.2018  07:31

近年来,黄石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以推进“四项建设”为核心,努力构建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一、做实 三项工作”,提升执法质量。 一是 制度化运行。 针对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重要环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的通知》《受案立案登记管理规定》《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要求,流程规范,提出指导性意见,让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依有据,严格执行。 二是 程序化运转。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公安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和证据收集的有效性,加快落实法制警长和法制警员制度,对案件的法制审核、法制监督提前介入、前置把关,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树立公安执法威信,确保每一起案件铁证如山。 三是信息化运作。 将案件办理全流程移植网上,每一环节均在网上操作,严格落实民警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取证、讯问、勘验等过程同步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全部网络保存,通过终端平台即可对办案过程音视频进行调取查看,既有效做到办案全过程有迹可循,也便于民警查询,避免人为操作对案件办理产生影响。

二、落实 三个严格”,优化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考评。 常态化开展执法考评,坚持“一案一评”,实行“积分制”管理,考评结果记入民警执法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升重要依据。开展每月最佳最差案例评选,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警示教育错误过失,对最差案例中存在严重失职的移交督察部门进行追责。 二是严格检查。 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组织指挥、督察、法制、刑侦、治安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基层所队,采取听取报告、抽查台账、检查场所、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对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审讯询问等详细检查,倒逼规范执法。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含治安)处罚案件办理等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和整治。目前,排查发现问题635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严格标准。 以群众满意为执法活动的最高标准,全面接受群众对民警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回告制度,对群众110报警警情当事人每日回访,对出警时间每周通报,对案件受理立案及时办理、及时告知,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对有案不立(受)、立(受)案不查,办案久拖不决、保而不侦,以及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以案谋私等问题严查严处;开展执法直播活动,利用网络直播、媒体跟踪报道等方式,让执法办案过程阳光公开,引导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公开曝光违法行为,既正面宣传公正执法,又起到个案警示效果。今年来,先后开展交警查酒驾、治安检查、安全宣传等执法直播活动8次,共吸引网民百万余人观看,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夯实 三个基础”,加强执法保障。 一是强化硬件基础。 以派出所质量提升工程为契机,先后投入3050余万元,新建改造8个一级派出所、11个二级派出所,加快推进“三区四中心”建设,打造团城山派出所等示范点,并全面复制推广,全市已设立7个案管中心和23个基层所队案管室,53个派出所“三区”、“五小”工程全部达标,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了强力的硬件支撑,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人才基础。 全市从事法制工作人员由以前的43人增加至61人,增幅达42%,各级案管部门配备专职案管人员77人,减轻了执法负担,法制专业队伍不断加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开设执法规范化培训班3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5次,组织参加政法干部讲座3次,全市公安机关目前共有2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效提升全警执法理论水平;开展送教到基层活动,实行“菜单式”教学,针对性开展警务技能培训,390余名民警、协警受教,实战执法技能有效提升,为法治公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是强化安全基础。 成立维尊委,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对妨碍执法、伤害执法民警等行为严厉打击处罚。鼓励“温情执法”“人性执法”,大力弘扬宣传执法先进典型事例,赢得群众理解支持,树立良好公安形象。4月22日,《楚天都市报》以《民警雨夜苦守通宵,只为避开嫌疑人的孩子,黄石上演“人民的名义”抓捕现实版》为题,报道阳新县公安局黄颡口所民警人性化执法事迹,《人民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刊载转载,社会反响热烈。(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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