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10.01.2018  20:20

一、主要成效

——全面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服务水平、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武汉市公安局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流程,创新机制,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集中推出了“三办”十条措施,举全局之力为企业、群众提供网上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明显提高。2017年以来至今,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520多万件。

——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吸纳“高精尖”人才。 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紧扣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两个加快”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积极为民”原则,从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完善机制、做实做优服务等方面入手,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上不断探索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召开两场新闻通气会,广泛宣传大学生落户新政。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聚焦新政,湖北日报相继刊发了“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武汉留才招才诚意十足”等专题报道,新浪、腾讯大楚网、网易等主流网络媒体纷纷转载,网友点击量达到近1200余万次。中央电视台、湖北广播电台等栏目,先后我市对大学生落户“网上办”进行了专访。组织开展新政“进校园、进企业、进网入群”集中宣传活动近600余场次,采取与国内主流新闻媒体,“斗鱼”等网络直播平台合作等方式,高频次、面对面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及解答近40余万人次。

——优化“互联网+民生服务平台”,打造便民服务升级版。 成功推出“网上警局”、“武汉公安”和“武汉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等“一局两微”武汉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集成公安所有对外政务服务。通过“全程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窗口办理”、“网上预约或网上查询”等方式,为群众企业提供112项公安网上政务服务。服务事项覆盖治安、出入境、交管、消防、网安、禁毒、内保、信通等8个警种。“武汉公安”“武汉交警”微信号的关注粉丝分别达到200万和165万。今年以来受理网上预约157万余次、咨询查询275万余次、网上办件225万余件,深受企业和广大市民的欢迎。

——流程再造,窗口上云端,实现“一口受理”。 将市区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行流程再造,按照“能上全上”的要求,将窗口搬上云端。后台设立受理中心、证明中心、监察中心,实行办理事项全覆盖,办理流程全监管,实现减窗口、减环节、提效率。对办事群众变“多口受理”为“一口受理”,以网上预审+快递送达的方式,让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 “全程网上办理”或“云端顶层受理,窗口一次办结”。云端窗口还设计了人工智能问答,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问题答案,就能准确获知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真正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通过对事项流程的不断优化,极大的减少了群众往返窗口次数和排队等待时间,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正式上线以来,共为群众提供服务6万余次,网上办件占办件总量的70.16%,超过线下办理量。

——创新推出“电子证照卡包”,开启智慧城市之门。 电子证照卡包”APP集成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行驶证、驾驶证等8个证照信息,群众到公安窗口办事,只需出示证照卡包二维码,获取相关证照信息,无需再出具纸质证明材料,取消了公安内部间的互相证明。今年8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卡包”应用场景推广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电子证照卡包”APP在政务服务窗口、网上服务认证、自助服务设备、交通管理、酒店行业、寄递行业、网吧行业、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小区、大型活动场馆和其他需要身份认证场景等十一个方面的应用。目前,注册用户数为超10万个,武汉公安线上的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实现扫描登录,为6万余大学生落户提供了身份认证服务;市民之家出入境的预审窗口可以通过扫码打印身份证和户口簿;交警PDA可以扫码识别驾驶员信息;全市19个试点网吧已实现扫码进行实名登记;11月4日“世飞会”专门开通了扫描认证的专用闸机通道;正在与一卡通对接,实现一卡通实名制;大型活动场馆、酒店等系统正在对接和推广中。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我们也积极与公安大数据对接,为公安打、防、管、控工作提供大数据的源头活水,服务公安现实斗争。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部门、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市局法制部门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责单位,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每季度召开的全局法制工作调度会、讲评会的重要内容,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局绩效管理的一级目标,每年按照当年的工作要求制发项目实施表,将依法行政工作细化为具体的量化目标,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

2.健全定期研究执法工作机制。 市局坚持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执法工作专项汇报,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发《武汉市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负责全市执法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的突出问题。

3.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制定《武汉市公安局贯彻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公安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我市公安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时,对涉及公安工作大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事项依法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执行、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将调研起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和公示听证作为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经程序,确立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4.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制定《武汉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审查,加强对全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确保本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经过清理,市局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武汉市地方性法规7件,需修改3件;市政府规章8件,需修改3件、废止1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9件,拟继续有效12件、失效15件、需修改2件;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具有规范性文件性质的文件37件,拟继续有效29件、废止3件、失效4件、需修改1件。

5.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沟通机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是 搭建公开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市局每月组织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各单位政务网站开网率、政府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通过自评自查、投诉平台、群众监督和政务网站第三方综合评估等内外部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 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武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共设置12个大项、37个小项。

6.规范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机制。 修改完善《武汉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规定》,建立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AB角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群众评价制等,并根据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加群众满意度。

7. 实施精准服务企业工程。 深入贯彻 “双万双联”活动精神,以促进武汉赶超发展为目标,以转变和改进作风,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大力整治“新衙门作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组织全局处级干部一对一精准结对联系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做到主动服务、动态服务、线上线下同步服务,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企业反映问题的回复率、办结率达到100%,全市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8.“万名警察进社区”提升市民安全感。 启动“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1.25万民警下沉到1287各社区、1883个村湾,在打击违法犯罪、完善群防群治、创新社会治理、改进民警作风等方面开展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带来社会治安的明显变化,提升了市民安全感。

9.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职责。 2017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7起,审结152起,待结15起。审结中,维持 79起、终止33起、驳回 7起、中止1起、撤销(含重作)23起、确认违法6起、责令履行职责5起。市局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1起、二审案件48起,审结73起,其中一审审结41起、二审审结32起,市局胜诉率100%。

(二)大力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执法制度,推进精细化执法。 一是制定执法规范。 制定《执法仪记录仪使用与管理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配套规范性文件,以保障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规范进行。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受省公安厅委托,对涵盖枪支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的14部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200余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起草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项工作获得省公安厅肯定,已由省公安厅发文在全省公安机关施行。 三是以执法突出问题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一线执法。 组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对全局 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违法执法案件,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市局直属单位共计发现问题10个,问题立行立改10个; 各公安分局共计发现各类问题186个,立行立改176个问题,10个问题经后期整完成。市局工作专班共收到省厅、市政府法制办转来的群众投诉73件,市局工作专班均进行了严格审查核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专项治理工作发现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  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 编写《执法公开手册》,在警务站、警务室、派出所等窗口部位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执法职权,将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逐一上网发布,促进公安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广应用执法回告系统,强力推进执法办案进展情况向受害人、控告人、举报人等特定对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 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着力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培训 。市局将办案程序、证据收集、罚款执行等内容,作为全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在民警轮值轮训、警衔晋升、任职(晋升)以及相关培训中予以重点培训。针对公安部近期下发的最新版《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我局组织专题培训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及程序。此外,市局还针对上述问题,收集、整理民警自办的现实案例,在市局网页《每周一案》栏目中公开,供全局民警学习,全年编发52期,利用微信平台,每周发布案例、真题等内容供民警自学自练,已发布案例41期,真题解析46期。二 是升级实战化执法培训模式。 建成刑侦、交管、治安三大警种专业训练中心,举办系列实战技能大赛,开展警务实战技能送教、“百门警务实战微课”建设,将办案程序、证据收集进一步标准化、精细化,使民警在执法办案知道“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三 是推动全警提升法律水平。 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全年以市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开庭数为59起,负责人出庭应诉51起,市局领导出庭应诉占开庭案件的86.4%。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1至6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中肯定了武汉市公安局作为“涉诉案起开庭量较多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举措有力,出庭情况良好”;抽调市局各单位领导干部19名参加省厅法制业务培训;组织4889名民警参加公安部执法等级考试;与公安大学、刑警学院签订素质强警框架协议,建立招警、实习、办班、科研等长期合作机制。 四是 成立武汉市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 推进警察法学研究。

3.   强化执法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解决执法问题能力。一是细化执法办案标准。 对新型案件研究指导不够的问题,市局对网络非法集资等新型案件,专门制定《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手册》,明确此类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取证标准,完善移送审查起诉标准和程序;针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制定专门的取证指引和取证标准。 二是实行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管控。 在分局设立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案件管理“三个中心”,各派出所设立执法办案区、涉案财物保管室、案管室“一区两室”,抓住“人、案、物”三个关键要素,以硬件改造为基础,管理软件为配套,强化执法办案全流程管控。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与管理规定》,要求110接处警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各分局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执法音视频采集工作站,实现所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活动轨迹全程记录;制发《武汉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推广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强化受案立案工作,推广案卷管理系统;全局执法行为基本实现闭环式、可回溯管理。全年检察机关下达执法建议书、起诉退查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

(三) 强化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着力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1、建立执法研判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通报、研判执法状况,剖析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各分局(支队)执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发通报督导整改。

2、完善执法考评机制。 各分局开展“月评季考”,市局每半年进行案件抽查;同时创新案件评查方式,邀请从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大学教授、办案经验丰富的在职法官、检察官等第三方人员评卷;组织各分局进行交互评查,不断加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问题的整改。

3、 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通过开展案件处罚决定执行、受立案质量及执法回告、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资料和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全年随机抽查全市160多个基层所队,对发现的150多个问题上网通报并督促整改。

4、 推动执法问题智能化监督。 坚定不移实施改革强警战略,大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强力推进情报指挥、合成作战、治安防控、执法监管、新闻舆情等“五大中心”建设,自主研发执法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运用公安云,与省、市公安十余个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碰,根据执法信息对民警执法履责状况进行智能分析,实时对案件办理环节进行管控,并点对点告知办案民警执法问题,实现网上实时智能监督整个执法活动。

5、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根据《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武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暂行规定》,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门槛”。

6、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在日常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市局逐案逐项通报至办案单位,督促整改并追责;市局每半年对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和法院判决无罪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对案件核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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