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管委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16.01.2018  22:20

(一)组织保障到位,强化城管依法行政

一是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岗位的变动,我委及时调整了法治城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委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副局级领导兼任。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召开了法治城管建设工作会,推动我市法治城管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是制定长远规划。 制定印发《市城管委法治城管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分解并设定完成时限,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城市管理法治政府部门。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我委坚持党组、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市城管委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迎接军运会保障路线桥梁涂装事项等五项重大行政决策列入目录,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决策草案的拟定和征求意见工作。

(二)丰富城管法制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城管法规。 2017年,我委开展制定《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工作,该条例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组织开展《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目前已将修订草案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就《武汉市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开展了调研工作。对涉及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多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书面意见。

二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共清理上报2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含武政规文件)15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将(含武政规文件)。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印发《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武汉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依法行政。

(三)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 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在我委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保证我委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对签订的《武汉市汉口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四十余份合同进行了法制审核,规范了合同文本,从源头减少纠纷争议。

三是落实案卷评查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案卷评查,每月对全市各区城管执法案件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各区城管局在执法中的问题,对问题严重的案卷进行督办并通报。积极组织相关处室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

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案件审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案件审查工作,委案审委积极发挥职能,共审查7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四)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 截至11月中旬,我委共参与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0件,其中开庭审理案件11件,委领导出庭应诉9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81.8%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件,其中因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案件2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件,1件正在办理中,决定不予受理2件。并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和法律解释工作,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和认同。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我委在征求各区城管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了清理完善,其中行政处罚权243项,行政强制权6项。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将该标准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四是落实投诉举报制度。 成立了市城管委网上群众工作部,截至10月底,受理市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案件766件,按期回告率100%;受理市长专线转办件3.3万件,按时回告率100%;“12319城管热线”受理群众投诉立案案件10.3万件,结案率98.3%,话务员接警满意率99.7%;收到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平台上级转办、市民来信来访信访投诉共1414件,本级及时受理率、按期回复率达100%,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效化解了矛盾。

(五)强化法制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高度注重法制培训。 分三期组织全市城管执法大中队长进行为期6天的封闭式培训,培训人员共计332人;组织43名全市法制科长和委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为期5天的封闭式培训;组织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处级干部42人、科级干部36人分别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系统培训。积极指导各区城管委对各区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队员开展全员培训,截至11月中旬,武汉市城管执法队伍完成所有在职在编城管执法人员和城管执法协管员轮训工作,完成执法人员培训人数共计3500余人次,完成城管协管员培训人数共计8000余人次。

二是全面落实 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专项活动。 按照住建部、住建厅的要求,制定“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全市城管系统严格落实。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队列会操比赛,提升了队伍执法水平。为全市3200余名城管队员执法队员配备了新式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并组织举行了武汉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成果展示会,我市70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代表统一着新式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参加了展示会。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纪委、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方位自查自纠查找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将10个重点问题列入专项治理工作,每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给予通报,受理投诉举报问题4件,全部办理完结。

四是深入开展城管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考核工作。 年初修改完善考核标准,制定印发《武汉市城管法治和执法队伍建设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和《武汉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每月对各区城管法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排名通报,检查成绩纳入“大城管”考核成绩,截至11月上旬,共制发了10期考核通报,检查发现并纠正着装不整等问题200余处。

五是规范执法勤务标准、基层执法中队建设标准和协管员管理标准。 修订完善《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勤务规范》内容及标准,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勤务保障制度。修订《武汉市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管理责任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执法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

六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 组织全市城管系统152名新到岗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专业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六)推动体制改革,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园林等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门管理执法职责进行了梳理,形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草案。经市政府市委多轮次修改完善,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分别通过,正式印发了《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个办”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窗口依托“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平台,整合资源,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了审批服务新提升。截至10月底,共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1402件,其他行政权力785件,办结率达到100%。接受各类咨询3000余起。

三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共向武汉市信用办报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600余条,完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中期评估任务清单。

(七)加大法制宣传,“七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法制宣传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城管系统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举办法制宣传咨询、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栏,同时结合“传播城管书香文化”、“城管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活动。4月-5月组织了全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法制进社区、入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进社区1414个、学校和幼儿园717所 ,法律服务1228次,发放“法治城管 依法依规”漫画宣传册5万册,宣传单15万份,宣传板块732个。6月16日,我市16个城区同时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向市民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单”2.8万余份、印有安全用气内容的宣传围裙、环保袋、手机支架、杯垫等宣传品约3.7万余件。(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