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19.12.2017  19:52

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开创洪湖保护区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2017年度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配置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

为切实加强保护区执法管理工作,我局将执法支队、森林公安、渔政船检、旅游航运等业务科室及三个保护站进行整合。在局综合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中领导合署办公。随即又出台了《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划清了执法权限。

上半年,继洪湖市人民法院水上法庭挂牌后,洪湖市公安局驻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警务室、洪湖市检察院驻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检察室相继成立。洪湖保护区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基本形成,实行了刑事和行政案件的无缝对接。现在联合执法已成为我局工作常态。

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双管齐下,发挥威慑作用,形成高压态势,为保护区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环境。今年来,我局查处各类案件9起,其中非法捕捞5 起,非法养殖1起,违法围湖造田 2 起,非法捕鸟1起,其中行政处罚  5起,刑事处罚4起。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着力提升执法技能。根据保护区实际,我局汇编了一册法律法规规章合集,绘制了一张行政执法流程图,印发了一批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努力落实“一票一案卷”的要求;二是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年来,我局利用“党员活动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专题学习法律知识累计近300小时;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我局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一方面“请进来”省、市主管部门专家讲授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走出去”参加各部门的执法培训。上半年,我们分别邀请洪湖市检察院、洪湖市工商局等部门专门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和行政执法操作实务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下半年,我局多次派人参加了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产局等部门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四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水产局组织的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

(三)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大综合执法管理强度。综合执法管理做到巡湖常态化、督查随机化、突击经常化、打击联合化;二是加大查处违法力度。法制科和纪检监督科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追责;三是狠抓案件质量。调查笔记签字、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签字、处罚决定书送达签字“三次签字”厘清事实;立案审批便捷一点、调查取证细致一点、履行告知耐烦一点、处罚审核严谨一点、下达决定坚定一点、结案报告迅速一点“六个一点”规范行为;执法文书填制关、执法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证据采集保存关、案卷整理归档关“五个关口”保证质量。

(四)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在洪湖湿地网开辟法制宣传专栏,进行渔业保护普法教育;二是全盘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计划,并通过世界湿地日、宪法日、环境保护日等节点,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洪湖蓄禁期间,侯鸟来临之季入湖区、进渔户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警示教育,预防违法犯罪。今年,我局出动船只达20多(艘)次,制作横幅和标语40多条,发放宣传小册2000多次;四是在《湿地工作动态》、荆州电视台、洪湖电视台上积极宣传综合执法的工作动态及主要做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湖区渔民的生态保护和法制意识,为我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体制不顺。保护区执法机构中,执法支队没有完全组建,其职能也没有明确;森林公安长期缺编,其职能也仅限于野生动物保护和湖区社会治安;各保护站因管理水域等方面的原因经常出现各自为政或推脱敷衍的现象;综合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毕竟是一个常设临时机构。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二)执法缺少法律保障。保护区涉及法律法规及规章众多,执法主体也涉及多个部门,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冲突,至今又没有一部统一的用于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打架”、“九龙治水”的现象。

(三)执法操作困难。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操作性问题日益突出。有一些法律法规过于原则,不够具体,在执行中难以掌握、难以操作;有些法规虽然规定了许多禁止性行为,但未明确处理的方式和额度;有些违法行为没有执法依据。

三、2018年度工作思路和意见

一是规范执法,横向联合。我局在依法行政、执法管理上尽管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但面对大湖管理新形势、新特点,2018年在坚持管理体制不变、执法主体不变、集中执法形式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与洪湖、监利执法部门和单位沟通协商,探索横向联合、集中行动、规范执法、从严管控的思路和方法。特别是在开展横向联合的范围、项目、内容、形式等方面认真研究,达成共识,明确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通过横向联合出合力、出典型、出实效,达到敢执法、会执法、执好法的目的。

二是重观立法、寻求保障。洪湖是我国第七大淡水湖泊,也是我省最大湖泊,洪湖保护区地跨洪湖、监利两市县,资源丰富且功能性强,亟待一部属于自己的综合性地方法规,从主体、职能、处罚强制性等方面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18年我局将多方努力,争取新闻媒体、人大代表的支持,为《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早日列入人大立法坚持不懈地工作,从而为我局综合执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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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法用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机关干部专题学法等学法、民政法治专题培训(讲座)等制度,积极推进学法用法无纸化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利用网络学法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在线考试。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和《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和考试,局机关干部无纸化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考试平均分达94.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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