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检查方式 全省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31.05.2014  20:43
  按照国家四部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制定了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结合春季储粮安全检查活动,对全省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企业自查、市县普查和省级抽查。在检查工作中,我们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大胆进行粮食库存检查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检查效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增强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近年来我省查处的数起粮食库存安全案件,我们在今年的库存检查中,重点突出承储企业在粮食库存安全日常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要求企业按照粮食库存检查的各项要求,对库存粮食的实物、账务、质量、仓储管理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规范填写各类检查表格,主动接受本级粮食局和农发行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粮食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即:库存粮食一旦发生数量不实、质量不合格,甚至发生储粮安全事故的,承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针对各地也反映往年传统的库存检查方式强度大、重复多、费用高,希望省里进行改进的期盼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我们对今年我省粮食库存检查方式进行了创新,采取依据粮权属性分级负责的方式,即:中储粮企业检查中央事权粮食;地方相关部门检查地方事权粮食,其中省级部门检查省级储备粮、市级部门检查市级储备粮,县级部门检查县级储备粮,明确提出“谁检查、谁负责”,出了问题,追究其监管责任,从而进一步落实了粮权所属管理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有效减轻了检查单位和被查企业的负担,提高了检查工作效率。同时,结合今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粮食局、审计厅、财政厅、农发行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储备粮安全的层级监管和外部监管,有效增强了监管工作的威慑力。
  三是切实增强检查效能。在今年的省级抽查中,我们共派出三个省级工作组,按照本地回避的原则,从相邻市县抽调人员参与检查。相对于往年提前通知的检查方式,我们进行了改革,采取指定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即:每个检查组分别指定1家储备粮权属层级全面、品种较多、库存数量较大的企业,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指定企业检查完成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市范围内的另外1-2家承储企业进行突击抽查,尽最大可能防止被查企业提前做准备。各市县在普查过程中,也参照省级抽查模式,进一步确保了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四是结合检查查办案件。粮食库存检查开始前我局接到举报,随后我们又收到国家粮食局转办的举报信,反映宜城市某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省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将该企业作为今年库存检查重点和重要案件进行查办。我们充分利用库存检查人才库的优势,抽调精兵强将,由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牵头,于4月23日和5月8日先后两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阅该库2013年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储相关资料,对全库24个仓的粮食进行抽样,同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与19个职工进行了单独调查谈话,从多个方面寻找漏洞、收集证据。目前,我们已初步查明了该库的部分违规事实,该库也已向我们递交了违规情况说明,后期我们还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全省各级粮食部门也结合粮食库存检查,查办了一批涉粮违法违规案件。
  五是全力保障工作费用。虽然我省今年不是国家委托检查省份,但全省各地依旧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同时在检查过程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省粮食局党组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局机关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省级抽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安排了专项经费,要求所有检查人员的食宿费用由省粮食局统一承担,确保不给基层单位和被查企业增加负担。
  截至5月10日,我省粮食库存检查企业自查、市县普查和省级抽查工作全面完成,各地检查情况正在加紧汇总。从总的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阶段的检查工作比较扎实,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多数企业库存管理较为规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梳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全省粮食库存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