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创新检查方式 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31.05.2014  20:38

4月以来,省粮食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全省粮食库存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总的检查情况看,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企业库存管理较为规范。

一是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库存检查重点突出了承储企业在粮食库存安全日常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粮食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即:库存粮食一旦发生数量不实、质量不合格,甚至发生储粮安全事故的,承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检查依据粮权属性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明确提出“谁检查、谁负责”,进一步落实粮权所属管理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同时,结合今年3月省粮食局联合多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的意见》,通过开展库存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储备粮安全的层级监管和外部监督,增强了监管工作的威慑力。

三是切实增强检查效能。省级抽查按照本地回避的原则,从相邻市县抽调人员参与检查,采取指定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被查企业提前做准备。各市县在普查过程中,也参照省级抽查模式,进一步确保了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四是结合检查查办案件。检查期间我局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和国家批转案件,反映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省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行查办。目前,已初步查明企业违规事实,后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省各级粮食部门也结合检查,查办了一批涉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