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业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17.07.2018  10:18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1.健全领导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和二级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二是专题安排部署。每年初,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年中,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制定实施计划。为了使法治建设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的开展,制定了《荆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荆门市农业局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和《荆门市农业局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等。四是保障普法经费。为确保法制宣传效果,我局加大了对普法教育宣传的投入,在经费使用上,根据宣传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目标任务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机关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农业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管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局“中心学习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结合实际,突出涉农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建立了每季度重点学法内容,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健全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进行签到考勤,学法培训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学习效果。

3.实行农业案件案审制度。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各执法单位实施农业行政处罚,依法按程序报请市农业局批准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重大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上半年,我局办理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无一例错案、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4.认真开展案件投诉调解工作。局成立了农业事故调解专家小组,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解机制。农民利益无小事,及时、主动、细致、公开、公正、公平地调解各类农资纠纷,通过现场勘察、取证、召开协调会、多方协商,使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诚心接受法律教育,明确经营行为责职与义务,农民群众也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懂得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的常识,调解让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农民群众都能满意接受,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5.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水平。

(二)突出规范建设,注重工作实效

1.坚持重大决策规范化。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涉及农业重要产业布局,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做好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党委会作出决定,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实行信息公开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按照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全面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项目有关内容,在荆门农业信息网上发布了大量的政务信息和惠农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人员等信息,公开了机构职能、任务分工、办事指南等情况。同时,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实现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认真办理提案建议案。我局把提案建议案办理作为履行部门工作职能、接受群众监督、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落实办理责任,规范答复行为,积极采纳建议,切实解决问题。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各类公众诉求,各类公众诉求件都得到了满意答复。三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在春季、夏季农资打假期间,我局主动与荆门电视台、荆门日报、晚报、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联系,请他们对全市农资打假情况和农业执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3.编制公共服务和监管清单。一是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二是制定监管事项清单。根据市审改办的安排,我局制定了监管事项清单。三是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审改办工作部署,对我局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不存在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四是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要求,深入承接单位采取面对面对接形式进行指导,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中央、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的总体要求,按照市编委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的批复,我局对种植业执法机构(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业环保、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执法机构、水产执法机构、农机执法机构等进行整合,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分散的现象,提高农业执法效能。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农业执法中出现的“五不”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了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通过加大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和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了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为农业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农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明确了抽查比例、频次、方式,切实解决农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四是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编制目录清单,规范公示方式,实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一周“零报告”制度。

5.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开展规范性清理工作。严格遵循《荆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农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经集体讨论后上报。凡以农业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并以农业局文件发文。通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我局未出现随意发文、超越权限发文现象。二是全面落实立法项目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安排,我局被确定为《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工作的责任单位。自接受任务以来,成立工作专班,紧紧围绕立法重点,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和现场考察以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6.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办结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三)认真履行职责,深化市场整治

1.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和其他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市场(城区批发市场、集镇零售市场)、重点对象(大中型农资经销店、被举报投诉门店),重点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开展大检查,做到“四个不漏”:即不漏一个市场、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个门店、不漏一个品种;开展“七查七禁”:即查经营资格禁止无证经营、查审定登记禁止未审先推、查违禁农资禁止非法经营、查农资质量禁止制售假劣、查包装标签禁止违规行为、查经营档案禁止来去不明、查农资广告禁止违规宣传,有效地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认真抓好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放心蔬菜基地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培训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普法宣传,不断扩大农业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1.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媒体造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12316、农谷手机报、农技小报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农资打假和维权知识宣传工作。二是结合活动推进。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农资打假”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维权咨询服务活动,接待群众咨询和农民投诉,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放心农资识别办法”、水稻、棉花等农作物主推品种、农药、肥料常识等知识。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村”工作。根据市普法办、市文体新广局、市扶贫办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曾集镇孙店村开展普法课本、法治图书、法治专栏、法治讲座、法治电影、法治扶贫进村入户活动,引导和促进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丰富农民法治文化生活。

2.深入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建设。为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局党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全局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形成农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我局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法治档案建立工作,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为了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达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科学执法的要求,我局十分注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狠抓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与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以案说法,集中办案、党纪教育、制度约束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举办农资经营户培训。组织农资经营者进行《种子法》、《农药管理条理》、《肥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实施,将农业法律普及宣传工作纳入培训范围,有效提高了农资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依法行政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县市尚未完全实现综合,有的虽已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但是具体业务工作仍然分开进行。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水平还有待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均为农业技术干部出身,执法人员的执法经验、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今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1.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执政为民,围绕农业稳定发展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机关,保障和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2.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特别要大力开展执法人员的学法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错案的责任追究力度。

3.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整合的基础上,按照“机构正规化、装备齐全化、管理制度化、程序合法化、执法规范化”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4.严格农业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审会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办案质量、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5.严格农业执法监管,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保秋播和其他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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