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管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16.07.2018  09:56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以“”为核心的法治体系。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我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等方面简章立制。二是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把执法职权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级执法机构和具体的执法人员,使责任追究机制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明确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任追究处分及处罚办法。三是落实法律专家咨询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长期聘请著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草拟、审核新法律文书等问题并出具法律意见等。对办理违法建设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实行每周五下午律师坐班制度,对重点难点执法工作,由律师进行统一的专业指导,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执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办案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通过“会审制”,对违法建筑等重大、疑难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召开局业务办公会,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今年上半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立案3起,立案率达100%,无一起错案,无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四是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了《黄石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标准,强化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

(二)完善以“”为推进的法治框架。

一是强化法制监督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纳入市局对各单位各科室的目标考核中,并作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一方面,我局调整城市管理考核方式,重点对队容风纪、违法建筑管控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考评标准扣分,以此为抓手促进各区城管部门相关工作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继续对各区城管局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2018年上半年,共下达督办通知18件、交办通知7件,对推进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严格督查考核。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全局市容执法管理情况和队风队纪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一考一督,对各城区市容执法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明确的评价,按考查分数,奖优罚劣,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扣款。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专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局法规科和机动大队,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跟踪检查指导、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规范审批操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增加审批透明度,确保“阳光审批”落到实处。

(三)培育以“”为基础的法治思维。

一是开展法治培训。今年4月 11日—13日,我局积极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培训班,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新修订法律知识。6月14日,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喻亚平教授开展《宪法》和《监察法》专题讲座,就《宪法修正案》的修改部分以及《监察法》的起草过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对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宪法》和《监察法》”精神实质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对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依宪履职能力和贯彻落实好监察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拟于7月底,赴苏州大学开办“新时代、新城管”专题研讨班。二是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按照市普法办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无纸化系统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局领导要求,我局起草《关于开展无纸化学用法及考试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通知》,提前做好局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更新工作,并通知局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登录学习,积极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进一步提升城管队员的法律素养,确保全系统人员在考试前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顺利参加年底考试。三是开展法制宣传。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角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出台之前在黄石日报大版面刊登宣传。依托城管局网站等平台,加强城管工作舆论宣传。四是开展法治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研究、学习和解读工作,并结合城市管理改革实际,编印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上下两册,共计500套,发放给各基层执法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加强学习。遇到疑难问题,及时组织责任科室、法制科及法律顾问进行研究讨论。

(四)突出以“”为导向的法治实效。

一是开展立法起草工作。我局申报的《黄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被列为2018年地方性法规项目,《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列为2018年政府规章计划项目。为推进立法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5月份,我局实行立法服务外包,由湖北师范学院的法学教授牵头起草该规章,并请教了前期有立法工作经验的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和市环保局等市直部门,成立了市级立法起草领导小组,目前正在对立法草案进行修订中。《黄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在立法外包招投标中。二是开展城管进社区、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大社会各级群体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增进社群沟通。今年上半年,全市城管系统组织532名同志开展了“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群众对目前城管工作的意见和期盼,走访群众990人,共收集意见和建议共计912条,目前正在针对问题进行分办和交办。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衔接、两随机一公开等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今年在两法衔接和双公示网站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起。利用数字城管高清探头,对重要执法路段进行全方位监控,增加城管执法的公开和透明度。四是执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多年以来,我局都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坚决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则,今年上半年我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起,目前正在跟进办理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五是创新律师驻队执法工作。今年6月份,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我局积极主动与市司法局对接有关工作,并与其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黄城管发[2018]35号),建立“律师驻队”模式。组建司法行政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律师人才库”,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从人才库中选定几名律师,组建一支专门的“驻队律师”团队,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各团队要在每一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中选取一起典型案例,形成程序严谨、操作性强的执法模板,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扩大范围和效应,突出成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矛盾

1、职责分工不明,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诸多掣肘因素。目前,城管领导体制、机制都不太顺畅,虽然 “联合执法”是现阶段城管执法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规定不具体,职责不清,往往各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城管执法因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执法有时只能打“擦边球”。

2、社会舆论影响,执法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歪曲。在外来人口增多,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中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个别记者甚至以猎奇的眼光对待城管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热衷于炒新闻,刊发播出一些不利于城市管理的负面报道,以至于不少市民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支持。

3、执法保障滞后,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逐渐深入开展,城管部门承担的任务相对繁重,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条例》规定,目前我市城区人口为88.21万人,按照万分之五的配备,我市应配置城管执法队员441人左右(20多年前的标准),而我市目前实有执法编制人员148名,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和建设部文件规定相差甚远,执法人员基本上是超负荷运转。         

三、下一步对策和建议

1、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城管机构的职权,指导各区建立统一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形成既纵横交错,又紧密联系、反应迅速的执法体系。完善和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职能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2、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加快《黄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建设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座谈会、听证会,不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争取保质按时出台,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法规支撑。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规程,及时配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所需的音像记录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设备;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熟练使用行政执法设备,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等,按有关规定做好执法文书和音像资料的管理和保存,逐步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关联共享。继续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监管体系的作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监管制度,在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方面的问题。

4、强化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继续坚持组织开展城管队伍集中培训活动,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队伍建设推进工作,更新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着力从队伍硬件建设、细化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等方面入手,加强城管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基层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逐步开通公众微信号等媒介,开辟法制专栏,开通法律咨询通道,及时发布城管法制信息,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帮助,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平台,增强全社会对依法管理城市的支持度和参与度。(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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