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远安县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7.07.2018  10:18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注重平时考核,更加注重抓好平时工作的落实。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4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14件,二审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13件。截至目前,尚无败诉现象发生。

3、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及备案等制度。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系列参考建议。截至六月底,审查各类文件、协议(合同)32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上报备案审查无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情形发生。

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目标考核和AB角轮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出庭应诉率达不到80%的,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良好,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深化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落实,县政府以及全县7个乡镇政府、39个县直行政部门、117个村(居)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6、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驻村指导,积极落实,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扶贫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凤山社区11户贫困户在全部脱贫基础上,“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超过国家标准。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办将重点从以下几项工作予以推进。

(一)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虽然我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以及各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运行不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半年,县法制办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能够靠坐得上上席,说得上硬话,使得上大劲。

(三)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易引发其他群体性反映的个案,积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及时纠错和追责机制。落实个案分析制度和案情通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常效机制。分行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宜昌远安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