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6.06.2014  13:10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确保湖北省第14届省运会的消防安全,近日,荆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整治着力改善全市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荆州市公安局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董元松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陈万红、政委关斌任副组长,局政治部宣传科、警务督察支队,长江航运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陈万红支队长任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荆州市公安局明确了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年初已挂牌的42处重大火灾隐患,已确定但未提请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新排查、上级督察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未有效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荆州市公安局指出,各地要以宣贯《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为抓手,大力宣传政府、部门、隐患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责任。要协调发改、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化、卫生、旅游、粮食、安监、人防等部门组织对所属行业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挂牌督办,对于应当确定而未确定的、应当曝光而未曝光的,要逐起倒查责任,确有问题的必须严肃问责。市公安局将提请市政府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荆州市公安局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