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发文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6.06.2014  13:10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6月6日,通山县公安局下发了《通山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从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认真研究部署、严格检查督办、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部门、警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推进整治行动开展。消防大队负责战役行动的整体统筹协调,负责辖区重点单位、列入管辖范围的非重点单位或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同时对其他警种、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对照方案开展消防宣传和媒体曝光活动,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要统筹协调推进,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消防控制室分类达标创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牵引和带动基础工作,以扎实的基础工作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紧密依靠政府,积极调动行业部门和街镇安监办,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单位、场所,依法依规确定;对新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进行判定;充分利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强制执行等手段,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县局将成立专门的督察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进行严肃通报批评,从严追究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