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26.12.2017  10:56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旨在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包括: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制定重大或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性文件;其他需要本局决定的重大行政管理事项。

二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原则。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第一,公众参与。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第二,专家论证。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书面征询专家意见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对决策草案进行专业技术论证。第三,风险评估。对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判断决策条件的成熟程度和总体风险提出预防、控制和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第四,合法性审查。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五,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长办公会议或者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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