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8.12.2017  12:28

一、 2017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为深入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我委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为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结合部门职责,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多次论证和调研重点提出了三项立法项目建议,《黄石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黄石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已报人大,申请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摸底,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对需要修改或废止或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核实。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继续聘用两名律师作为建委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加大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法制建设中发挥实效。

(五)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班,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下达专项治理方案。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共58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梳理了形成的原因,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执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行政复议1件,被驳回;行政应诉3件,其中2件胜诉,1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在该项工作中, 一是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 二是 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和解、调解工作,努力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矛盾以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是 重点抓好以宪法和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向市民宣传燃气安全、城市节水、建筑节能、装饰指南、园林花草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收到很好效果。组织本系统《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和考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把宪法等法律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定期学法、带头学法。 三是 深入推进建委系统法治创建。以法治先进单位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法律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加强农民工等群体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四是组织所有执法人员,请专业人士进行法律知识培训2次,达140人次,收效很好,提高自身素质,保障执法质量。

(八)建章立制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今年还制定了《市建委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政策调研研究,对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问题以及执法薄弱环节,没有深入研究,给相关部门执法增加了难度。

(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有待提高,执法力量不足,人少事多,力所不能及。明年申请增加执法人数,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质量。

三、 2018工作思路

(一)以执法检查监督为手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1.推进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考评工作,细化考评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墙上挂的和实际做的两张皮现象。尤其是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违法行为,在责任追究上真正落实,

2.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一是以查处和纠正城乡建筑市场领域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把纠正与查处违法行为同培育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扶持企业壮大相结合,逐步建立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基本秩序。二是部门联动,紧抓源头,层层把关,确保行业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行业监督不缺失、不越位。三是联系实际,选准整治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将违法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增强敏感性,敢于强力执法。

3.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建设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案件会审制度,集体商议决定。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督办到位。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执法人员的权限,力求体现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实行绩效考核,将工作绩效与目标考核挂钩。

4.严格执法监督。请第三方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监督执法人员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建设系统案件评析交流,点评执法卷宗,表彰优秀案卷,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示范文本。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以素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建设法制工作水平

1.切实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参加上级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证件的考试和年审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希望委领导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方面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顾问作用。

2.深入开展法制调研。围绕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认真研究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以及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理顺执法关系,及时开展广泛调研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法律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和法律服务。(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