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秸秆最高罚2000 湖北730名干部被追责

05.05.2016  10:13

  眼下湖北省大部分地区进入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的收割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省环保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现场检查处罚力度。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介绍,按照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湖北省已将全省分为鄂东、鄂西、鄂北三个片区,今起,环境执法人员将异地交叉使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及时对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督查、处罚、责令整改。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累计巡查秸秆露天焚烧160万次,730名干部因禁烧不力受到责任追究。(记者 吕锐)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