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秸秆禁烧首年成效明显 730名干部执行不力被追责

05.05.2016  10:18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2015年的禁烧工作成果显著,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全力做好今年的工作。”5月4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并就2016年的禁烧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     

过去的一年秸秆燃烧季,湖北省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2个市(州),PM10浓度均值都呈下降态势。这一变化得益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烧秸秆的“禁令”。“秸秆禁烧令”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当月底,湖北省环保厅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对潜江、仙桃、汉川、和天门以及荆门、荆州、襄阳、黄冈等地区实地巡查。2015年6月份,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资环委还组织省环保厅,分三组对荆州、荆门、孝感、随州、黄冈、鄂州等地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夏收、秋收两季,容易出现秸秆焚烧情况,多半集中在6月、9月底至10月这两个时间段。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以及严格的督办,让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根据湖北省环保厅通报的数据显示,2015年1至12月份,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地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了8.9%。尤其是夏季,疑似火点数较往年同期相比减少82.28%,PM10浓度较往年同期下降18.9%。     

但到了当年秋季,秸秆焚烧情况出现反弹,禁烧工作形势又变得严峻。据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蒋茂芳介绍,2015年9月中旬,随着湖北各地相继进入秋季农作物收割阶段,秸秆焚烧情况随之出现,省环委会对火点较多且禁烧不力的孝感、荆门、仙桃三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累计巡查160万次,730名各级各类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2016年的禁烧工作比去年考核更加严格。”蒋茂芳表示,根据新近出台的《湖北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将从组织保障、禁烧成效和综合利用成效三个方面,分夏、秋两季对10项指标22个子项对各地市州政府进行考核评分。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把综合利用成效的考核放在了突出位置,占到了总分的六成。     除了考核地方的政府,对于普通村民,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也将作出严厉处罚,处罚金额由修订前的50至200元变成500至2000元,翻了10倍。显示了国家治理大气污染和秸秆禁烧的决心。

另据楚天金报:

烧秸秆引污染政府“吃鸭蛋”

去年我省三地政府相关负责人被约谈 730名干部被追责

楚天金报讯(记者彭岚 通讯员熊争妍)昨日,省环保厅下发了《湖北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将对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或因秸秆抛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地区,考核打零分。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昨日透露,2015年1-12月份,我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地市PM10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比下降8.9%,夏季效果尤为明显。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显示,我省疑似秸秆焚烧火点数较往年同期相比减少82.28%,PM10浓度均值较往年同期下降18.9%。但进入秋季后,我省部分地区秸秆焚烧火点呈上升趋势,秸秆禁烧工作出现反弹。去年9月,省环委会对火点较多且禁烧不力的荆门、孝感和仙桃三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据介绍,2015年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排名结果为:十堰、黄石、武汉、宜昌、荆州、襄阳、随州、潜江、鄂州、咸宁、恩施、神农架、天门、黄冈、仙桃、荆门、孝感。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累计巡查160万次,730名各级各类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据了解,秸秆禁烧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以及综合利用成效三个部分。百分制考核,扣完即止。省政府每年将此考核结果与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节能环保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资金项目挂钩,对排名靠前的市(州)给予适当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