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730名干部因秸秆禁烧不力被追责

05.05.2016  10:36

  楚天都市报5月4日讯(记者吕锐)眼下湖北大部分地区进入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的收割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省环保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现场检查处罚力度,形成不敢烧的强大震慑。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指出,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可以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点多面广,现场取证比较困难,湖北省已将全省分为鄂东、鄂西、鄂北三个片区,使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形成全省区域内禁烧高压态势;通过环保部环境卫星和省测绘局遥感卫星监测数据,运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自动监测结果,及时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督查,处罚、责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蒋茂芳介绍,我省去年秸秆禁烧效果明显,尤其是去年夏季,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显示,我省疑似秸秆焚烧火点数量较往年同期相比减少82.28%,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较往年同期下降18.9%,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但进入秋季后,部分地区秸秆焚烧火点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荆门、孝感和仙桃三地秸秆禁烧不力,导致这三个地方去年PM10年平均浓度全省最高。去年9月,省环委会对这三个地市的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累计巡查秸秆露天焚烧160万次,730名各级各类干部因禁烧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治“露天烧秸秆”,湖北一直都很拼!

  2015年2月1日,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提出:自当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以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形式部署禁烧秸秆工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