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暨半年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3.06.2014  13:13

6月12日上午,荆门市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暨半年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荆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高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公安消防工作要做好“一万”,应对“万一”,确保“万无一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清,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荣兵、政委王明华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先胜主持。

会上,王明华政委分析了全市上半年火灾形势,荣兵支队长宣读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朱高文副市长强调,要深刻把握形势,时刻保持警醒。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牢记安全是最大的民生、稳定是最大的发展,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不断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他指出,要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防控体系。一是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要严格落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要积极开展城乡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加快专职消防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使用、维护等机制。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以宣传贯彻《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为抓手,大力宣传政府、部门、隐患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责任。充分发挥案例宣传、媒体曝光的舆论监督作用,警示社会提高意识,依法履责。

朱高文副市长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加强领导,从严要求。要将消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市政府签订的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在本系统内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办,严格问责。对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究消防安全监管失职、失查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城区部分火灾高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荆门市公安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沙洋监狱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在各地分会场收听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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