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政府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13.06.2014  13:14

6月12日上午,鄂州市政府组织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副市长、公安局长董煜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公安局督察、治安、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各公安(分)局分管同志,市消防支队长刘忠、司令部、防火处相关人员和各区消防大队长以及全市33家火灾高危单位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汪道良主持。

会上,刘忠支队长宣读了《鄂州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董煜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街办签订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责任状,并就组织开展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董煜华副市长在会上指出,消防工作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当前已进入夏季火灾的高发时期,全市火灾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各地各部门顶住压力,克服思想松懈、麻痹大意,认真履职尽责,谋划好下一阶段消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打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攻坚战,着力营造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放心的消防安全环境。就如何做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董煜华副市长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切实履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大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紧迫性,把隐患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履行各方工作职责。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专项行动抓出成效。 各地要以唯物论辩证法看待消防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定组、定人、定网格开展集中排查,把重大火灾隐患的底数摸清摸准,多措并举抓整治,全力以赴打好舆论监督“宣传战”。 三要加强领导,严格督导,把落实责任作为工作底线。 会上,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街办代表签订了责任状,责任状就是“军令状”,一种责任约束,各地要层层抓责任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排查整治任务,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汪道良副局长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强调了三点, 一是 要迅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高思想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二是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职,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清、重点清、责任清”; 三是 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