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16.04.2018  14:11

为及时掌握郧阳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郧阳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由郧阳区法制办起草的《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通知》于近日印发。

通知》对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报告内容、报告时间和形式作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内容包括:一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郧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郧政办发〔2017〕113号)等文件的基本情况;二是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制定保障措施情况;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四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五是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情况;六是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十堰市政府法制办 郧阳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