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03.11.2017  22:55

按照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荆门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荆门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自查自纠、扎实督促整改、积极建章立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深入发动

我局党组对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于4月19日以视频会的形式在全市工商系统进行学习传达,并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局纪检组副组长参加了会议。6月12日,我局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第二阶段的督促检查工作。8月1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后,我局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并对第三阶段的落实整改、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等工作作了明确安排。通过深入动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既是一项业务建设规范的工作,也是今年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筑牢了思想基础。

二、细化方案,压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出台了《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执法是否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5个方面,制定出24项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并明确责任单位,由法规科负责专项治理组织协调、情况收集通报、总结上报等工作;信用监管分局、商广科、消保分局依职责分别负责无照经营监管、违法广告监管、商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稽查分局、财务科、机关党委负责执法趋利问题的治理工作;督察队负责组织明查暗访、督办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舆情监控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各阶段、各环节、各项目的工作落实到人。同时,我局在市局内网和门户网站均开辟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公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班举报电话和邮箱等,进一步提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全面清理,深入自查

我局根据自身行政执法量多面广的特点,着重从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案件入手,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卷)评查,着重查找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对市局本级2015年以来的全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一自查;对市局本级2015年以来受理的行政许可案件和消费投诉举报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自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卷)必须制作自查自纠情况表,其中行政处罚案件须做到一案一表。二是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信访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梳理,着重查找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案件是否存在不作为、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结合近两年开展的作风纪律和财经纪律整顿工作,着重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罚没款与单位经费和个人奖金挂钩等不文明、不廉洁问题。四是扎实开展个人自查工作,我局本级共有41人开展自查。共自查各类事项18588件(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9件,行政许可类14915件,行政检查和行政复议、诉讼类12项,受理、转办消费投诉类3480件,处理违法商标、广告以及网络交易举报类34件,处理信访类12件,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行政服务类116件。同时,我局大力督促各县市区工商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经自查和上级督查,全市工商系统共发现问题1194个。其中,我局本级发现问题47个,主要是执法不严格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执法不严格方面,主要是未在法定时限内将消费投诉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行政许可审核不严格等。在执法不规范方面,主要是一般程序案件未使用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及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没收的财物未及时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完结后未及时将线索移交当事人所在地工商机关;行政许可案卷归档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各县市区工商局通过自查,共发现问题1147个,主要表现为办理案件超过法定时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档案材料不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不规范等执法不严格和执法不规范方面。有的单位还存在执法不公正问题,如屈家岭分局自查发现在服装、建材等行业实施监管时存在选择性执法情况;沙洋县局自查发现行政处罚案件未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四、加强督导,落实整改

6月19日至21日,我局工作专班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抽查行政处罚和消费投诉案卷、走访和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暗访市场主体等方式进行。共抽查案件59件,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13个,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走访和回访,未发现执法不廉洁行为。以查看各单位在整治无照经营、违法广告和假冒伪劣等方面履职尽责的情况为重点,暗访市场主体305户,发现无照经营6户;检查广告143处,发现问题广告6例;检查日常用品经营户142户,未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督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及时制发专项督查《情况通报》,指出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二是报送的工作资料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的自查自纠工作资料中,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报表、工作台帐存在矛盾之处或数据不相符。三是自查自纠的深度广度不够。大部分单位主要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措施较单一,查找问题不全面、不深入。四是没有严格落实“痕迹化”管理要求。部分单位没有制作自查表,没有建立工作台帐或台帐不全面、不准确。五是责任追究不及时。

对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工作专班等上级交办的问题,我局以严格落实痕迹化管理要求为主要措施,建立和完善整改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的主要措施和完成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建议等作详实记载和说明,切实反映出问题整改的全过程,既让各级工作专班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又为后阶段的建章立制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至10月13日,全市工商系统发现的1194个问题(其中市局本级4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完善整改工作台帐。

五、巩固成果,力保长效

整改工作完成后,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巩固整改成果。一方面严肃追责问责,让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时刻紧绷“依法行政”这根弦。截至10月13日,全市工商系统按照《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规定,

对9个单位和47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对3个县处级单位和6个科级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对6名科级干部和23名科员给予了通报批评;对7名科级干部和8名科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科级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我局本级对3个县处级单位和1个科级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另一方面,我局积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我局制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系统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12315规范化建设;针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印发了《荆门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一般程序案件未使用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问题,我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重复抽检等问题,我局印发了《荆门市工商系统2017年度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有效防止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选择性执法等不公正、不廉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我局还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