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气象局2018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

14.03.2018  16:12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高度重视气象依法行政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事关气象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事关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的全面履行,事关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气象改革。2018年我局将认真落实、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法制培训,严格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气象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开展法制“纪念日”活动,开展好常态化的法治宣传。做好 “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其他重大节假日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气象法制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制度,有力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

为切实履行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近些年我局制定有《荆州市气象局行政议事规则》、《荆州市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运行规则》、《荆州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办法》、《荆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荆州市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荆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荆州市气象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荆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荆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和《荆州市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考核细则》等监督管理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县市局。随着法规科的单列、法治建设的加强,这些制度的执行力度将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落实权责清单,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去年开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湖北省气象部门下发了市、县气象部门权责清单,清单下发后,市局和各县市局积极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今年在省局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互联网+放管服”、行政审批标准化、权责清单梳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创新防雷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明确和落实防雷安全监管相关责任,将防雷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上传“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两化”平台注册,实现信息共享,更新易燃易爆场所等防雷重点单位清单,开展对重点单位的防雷设施安装、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执法,进一步优化完善防雷行政审批和雷电业务服务技术流程。

制定并公布我市公益性防雷检测范围,发布本年度防雷检测公告,基本完成本年度公益性检测任务。将雷电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和灾害调查等基本业务纳入现有气象业务体系,职责调整到相应事业单位。将雷电灾害的调查工作统一纳入气象灾害调查。

加强规范化文件管理。

加强地方编制管理,用好用足地方编制资源,地方编制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规模。加快市县两级防雷机构改革步伐,加强与地方编办的协商沟通,调整防雷机构职能定位,突出公益属性。积极争取将公益检测、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行政审批、委托技术服务、市场监督执法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

加强雷灾鉴定工作。利用世界气象日、安全宣传月和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防雷安全科普宣传。

指导荆州市楚天雷电防护有限公司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四、加强气象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制队伍素质。

通过加强人才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加大对法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气象部门法治水平。加大落实各项制度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营造学法用法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学习、使用、遵守气象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积极和谐的法治氛围。(荆州市政府法制办 荆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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