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省政府六部门出台意见 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06.06.2014  10:23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省残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意见》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率先招录和安置残疾人,为全社会做表率。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各地要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除特殊岗位外,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杨宏斌、白丽莎、冯九龙)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