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销售电价下调 大工业用户年均减负6.22亿

29.10.2015  07:58

    长江日报讯(记者张隽玮)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对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用的地区全面降低销售电价,工业用电每度下调1分钱,预计可减少电费支出6.22亿元,另外,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降1.5分钱。新的计费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

     降价后大工业用户获利最大

    据2014年全省用电量测算,湖北省居民社会用电量为282亿千瓦时,大工业用电量为777亿千瓦时。此次降低销售电价,工业企业受益最多。全省年均总计将减少电费支出11.14亿元,其中大工业用户年均将减少电费支出6.22亿元,一般工商业用户年均将减少电费支出2.37亿元,居民用户年均将减少电费支出2.55亿元。

    目前全省七成城镇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用。武汉市之外的其他开征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下调1.2分钱,其他类别每度下调1分钱。此轮电价调整后,全省销售电价开始执行统一的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省内总计将减少电费支出11.14亿元。

     2011年以来首次下调

    此次全面降低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是自2011年以来的首次下调。

    9月初,多个省直部门联合下文,从10月1日起在全省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就包括销售电价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电力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支撑,也是企业生产的主要成本支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尹正民透露,省电力公司正积极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型重点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电价。今年以来,共有31家企业签订了87.48亿千瓦时的交易电量合同,前9个月共减少电费负担2.68亿元。

    经济下行压力下,工业企业效益不乐观。全国来看,9月份工业企业主营业务下降0.5%,是多年来的首次下降,表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湖北情况好于全国,最新数据显示,1-8月全省规上工业利润增长6.4%,快于全国8.3个百分点。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省财政、公安、民政、国税、水利、农业、林业、电力等多个部门已出台相关措施,帮助企业减负。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后,省市县每年因政策减收50亿元。从去年开始,仅电力一项就为全社会降低支出近25亿元。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