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04.01.2018  18:2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鄂发〔2016〕37号)、《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咸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促进了县政府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咸政办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全县整体联动,精密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县中心工作来抓。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通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隽发〔2017〕7号),和《通城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隽政办发〔2017〕23号),并明确了责任单位、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完成时限。目前,各项工作都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增强我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了政府党组学习制度,突出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学习,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中学法2次。各乡镇、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三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咸政法治〔2017〕1号)精神,制定了《通城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隽政办发〔2017〕30号),将各乡镇、县直部门全部纳入创建单位。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创建标准和要求正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四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信息公开。 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禁麻、禁鞭、活人墓整治等活动开展之前,县政府通过广播电视、云上通城、通城政务网、通城网、通城网官微多方征求市民意见,多次修改实施方案,禁麻、禁鞭、清理活人墓深入人心,行动顺利推进。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部门动态及公告720条,充分发挥通城县政府网的窗口作用,持续稳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扎实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分别成立了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和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对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配合和督促落实作用。一是 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实施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是积极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 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我县召开推行政府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部署会,明确了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编报时限。在去年编制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省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精神,及时调整县级权责清单,先后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7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和《关于取消5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规范乡镇政府职权,印发了统一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职权目录》。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关文件精神,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组织并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抓好大排查、大走访活动,真正实现“早预防、早处置、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今年以来,全县开展了4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我县社会秩序稳定。邀请华中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授肖登辉作《法治思维下的信访和维稳》专题报告,县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为我县信访积案的依法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缠访数年的8件信访积案得以有效化解。 二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并重,实体性审查与程序性审查并重,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当面核实、听证等多种形式,真正做到复议为民。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全部审结,其中不予受理1件,撤回1件,撤销3件,维持3件。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积极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行政首长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全县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诉讼案件共10件,二审案件6件。一审诉讼案件已审结5件,其中2件已撤诉,3件驳回起诉,二审全部结案,均维持原判,胜诉率100%。乡镇及部门为被告的案件23件,15件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65.2%。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4月20日,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中将全县16家重点执法单位纳入治理范围。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中,通过开展执法案卷检查,全县共发现问题164个,整改问题132个,其中执法不严类50个,执法不公类8个,执法不规范类100个,执法不廉洁类3个,执法不文明类3个。责任追究中,通报单位2个,通报个人12人,诫勉谈话4人,纪律处分乡科级干部1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人员4人。 二是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对公安、交通、林业、国土、人社、食药监、城管等15家执法部门1-7月份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类案卷抽查77卷,发布评查通报,逐一指出问题,并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据咸府法监〔2017〕4号通报,我县所报送案卷平均得分91.44分,在县(市、区)综合排名第一。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为规范执法,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统计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加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培训和发证管理工作。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1415名执法人员通过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五)严格 审查规范文件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 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并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6年11月20日开始,全面清理2011年10月31日后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已进行到第三阶段,清理结果将在12月份公布。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县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18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1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4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4件,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9件。

(六)强化法制宣传培训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 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导,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青少年提升法律知识,检察院、司法局、公安部门等单位,组成宣讲团,在广场、学校、社区和乡镇开展了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七进”活动。 二是扎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各执法单位通多渠道、采取多方式,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全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如执法局组织80余人分2期10天进行了封闭式军事化训练,提升了执法队员“精、气、神”,有力提升了城管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

(七)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在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之后,我县又创新公职律师服务模式,实行向年度重大项目派驻律师制度,新选任8名律师进驻15个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文书的法规性审核,参与指挥部决策和矛盾纠纷调处,提高项目推进的法治化水平。同时,县司法局将全县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作为2017年通城政府工作的十件实事,整合全县司法行政资源,为市民提供公益、均等、普惠、便利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 少数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没有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 二是 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工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薄弱,业务素质不高; 四是 部门法制机构囿于机构编制原因没有普遍设立,有的还存在执法队伍就是法制机构队伍的错误认识,有的有机构无专业人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同时也需要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鄂发〔2016〕37号)和《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咸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的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追究有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是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许可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手续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重点做好与省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进一步 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积极主动介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对政府的重大决策严格进行法律审查,为政府依法决策服务。依法办理政府交办的各项涉法事务,保质保量做好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有力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咸宁市通城县政府法制办供稿)

荆门市国税局加强税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紧扣依法治税主线,强化法治理念、抓实法制宣教、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全力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积极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7年,荆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XXX亿元,同比增长15.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青山区政府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政府法制办
黄冈市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黄冈市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8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