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大冶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8.01.2016  15:37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黄石市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重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根据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健全领导体制,加强组织建设。依法行政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一是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法制办工作,增强了法制办工作协调和履职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三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了法制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二)加强考评工作,创新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我市一直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在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占10%,在政府开拓创新奖考核中占15%,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我市出台了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细则,设置了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息公开、依法行政信息宣传等六个方面,共计30项定性、定量指标,力求准确且客观地测评出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5年,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我市将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司法局三家联合,在法治建设考核上,加重了比例,占有4分(100分制),加大了对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的法治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三家联合,上下联动的全方位法治建设的体系。

  (三)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今年市政府为加强法制办的建设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将市法制办内设的政策法规科设为政策科和行政复议应诉科,并增加了4名事业编制,现法制办有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1名,极大充实了法制办工作力量。

  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行政审批清理,切实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全市行政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我市多年来一直进行的行政审批的清理。2015年,省政府下发了全面的清理文件,我办配合市编办,严格按省文件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的清理。

  今年,我市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协助全市33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纳入清理范围,由市审改办和我办联合会审的形式展开清理。通过全面梳理,我市形成了《大冶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大项212项(含子项共计350项)。此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已有的审批事项基础上,再次压缩承诺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精简审批申请材料16项,即时办结事项50项,办结平均时间6.6个工作日。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惠及全市城乡居民。2015年,我市集中财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想办、最迫切的重大事项,确定了十件实事工程,投入巨额资金保障实施,并落实市委及市政府领导包保,市人大、政协定期监督;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人民公平就业。市委、市政府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加劳动就业岗位;深化改革,加强民生建设。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落实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政府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阶段性医改目标。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管理部门预算,防止执法生财、执法谋利。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服务大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力实现网上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监督方式,已形成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月度通报、网上监控等多层次相互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在畅通公开渠道上,已形成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渠道,市政府工作信息、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市长热线、基层政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相辅相成的政务公开格局。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覆盖全市城乡的政务公开体系已经全面建立。

  三、以监督制约为重心,着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一)行政决策法制先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是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市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交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市长在多次常务会议上强调法制审查前置,凡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提出意见。同时,市委、市政府建立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为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引导和保障。

  (二)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进行。凡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均采取公示或听证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凡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咨询论证。涉及重大科技决策和社会经济建设的项目,必须事先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意见。

  (三)建立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我市通过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针对大范围征地拆迁、重大行政许可、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决策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一是前提评估,即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时机是否成熟;二是合法性评估,即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足;三是合理性评估,即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稳定评估,即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是否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五是环保生态评估,即是否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或危及生态。据此开展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和规范。

  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加强地方政府立法定规工作。

  一、我市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针对资源枯竭型乡镇大箕铺镇得特殊情况建立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基层工作立法联系点。二、我市法制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认证审查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三、我市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二是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三是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今年,提交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57件。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在审查规范性文件中,我们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9号),确保出台的文件质量。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调查论证,加强与草拟部门的沟通协调,改进起草、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二是强调要求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文件,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建议完善后才出台。三是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相抵触坚决删除。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政府3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制订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切实体现宽严相济、教育为本的原则,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手段;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指导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性组织不同水平的执法单位交叉评查,评出不同水平案卷,同时也要求各单位组织内部评查,通过提高案卷质量来督促执法水平的不断加强。

  (三)创新社会矛盾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的文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争议的发生。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有效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六、拓宽渠道,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监督

  (一)主动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二)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自从市政府法制办被授予全省第一批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称号以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面推进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行政复议的组织领导、能力建设、功能发挥、办案质量和制度建设方面继续保持示范单位应具备的条件。2015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不予受理5件,维持12件,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4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3件,已全部审结。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促使当事人加强交流沟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三)注重社会监督,架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充分发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对人民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都直接答复或指示相关单位限时办结。高度重视并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始终把新闻和舆论监督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推动政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的改进。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此外,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15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市主要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与赞扬。但是对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理解还存在偏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运用法律的意识还不够强,执法人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不及时,有的部门网站内容长期不更新,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个别部门网站形同虚设。
    三是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报备案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以上问题,市政府将认真研究,加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以建设民主、法治、亲民政府为目标,全面提升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安排机关全体人员举办1—2期法制培训与考核,特别是加强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二、全面规范依法行政程序。继续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完善,使“权力清单”更加清晰、明确;便于操作、方便群众。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事先报告和协商制度,认真办理和答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尽最大努力把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重大行政行为全过程监督,在执法的程序上、法律文书的制作上加强指导。

  五、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和考核,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做到及时、准确,方便公众查询。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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