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物价局积极探索价格柔性执法

04.12.2017  10:28

1.建立价格柔性执法制度。价格柔性执法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有要求,但缺少系统规范的操作路径和办法,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市物价局制定了《荆门市价格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对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约谈教育、巡查指导、行政调解、要件回访等六类柔性执法情形、方式、内容、程序作制度性规定。

2.规范使用《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轻微价格违法行为,比如明码标价不规范、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通过规范的书面文书责令改正,改变了过去口头指正、过后无凭追究的问题。

3.注重提醒告诫。实施提醒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在敏感时点提醒告诫。二是在重大价格调整时,为让政策平稳落地,进行提醒告诫;三是价格矛盾突出,举报频繁的行业和经营者。提醒告诫的方式主要有召开政策提醒会、发放政策提醒函、上门提醒和公告提醒。

4.强势约谈教育。我们对某地乱收费问题约谈政府常务领导,在教育收费检查、中介服务价格检查后召开集体约谈教育会,这种柔性执法作为对突出价格问题处理的补充,督促整改到位,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5.巡查指导规范价格行为。虽然物价部门人手少,巡查指导难度比较大,但我们还是在巡查指导上作努力。在去年的明码标价专项整治中,联合三个区对城区所有街道拉网式巡查指导,明码标价取得很好的效果,省物价局在我市召开现场会;今年在推进集贸市场、一马光彩大市场明码标价时,也是逐一现场指导。

6.行政调解化解突出价格矛盾。今年制定了价格行政调解制度,对政策规定不清晰、双方矛盾突出的问题进行调解。

7.柔性与刚性执法相结合。从今年2月1日起,省物价局规定经营性停车场实行30分钟以内免费政策,但执行情况不理想,消费者举报频繁。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实行集中整治,采取先提醒整改,后依法严查的办法,很有效果地推行了30分钟免费政策。应该先礼后兵、先柔性后刚性,既为执法者争取了用强的条件,也会让违法者更服气更接受。(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