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管委2017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总结

27.11.2017  21:36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254号)文件精神,结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深入全面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城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我委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委于今年4月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军同志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专班),统一领导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武汉市城管委《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11 日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了省纪委、省住建厅、市法制办关于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部署城管系统专项治理活动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委属相关单位、机关处室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治理的目标、范围、重点和方法步骤。6月1日接受了省法制办专项治理巡查组的检查,在检查组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列出整改措施,对照督查评分表逐条整改落实。

三、全面整治,重点督办

自专班工作开展以来对专项治理制订了工作制度,明确了举报投诉制度、线索登记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通报曝光制度。对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 一是 突出重点,认真自查。将治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作为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尽职尽责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照步骤要求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认真梳理,进行自查清理。对2个市级城管执法单位和16个区城管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25个,将10个重点问题列入专项治理工作,每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给予通报,主要是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和执法不文明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是 不拘形式,查摆问题。专班工作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卷宗、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自查自纠。被检查单位逐一对照治理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所存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汇总上报。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表和蹲点调研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查找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做到查摆问题全面、准确,无遗漏。 三是 多措并举、规范执法。对照方案中列举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的具体表现,针对性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增强群众满意度。在执法规范方面着重对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卷宗等书面资料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规范,现场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依据和执法事实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合理适当,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情况进行规范要求。执法廉洁文明方面着重检查督查,重点对行政执法现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着装是否整洁、风纪是否严整,执法过程中能否做到态度端正、文明用语、无吃拿卡要、无收受或索取财物等行为。 四是 出台文件规范行为。今年8月底我委已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执法制度的具体规定。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委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委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如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干部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群众投诉案件办理超时限。我委将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采取得力工作举措,消化并解决上述存在问题,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一是进一步展开督查工作。专项治理专班在下步工作中,要采取明察暗访回头再看的形式对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加强重点抽查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专项治理专班将抽查部分区直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进行评查,通报评查结果。

四是结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为主题,以教育培训为载体,以规范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实现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倡导住建部提出的“721”工作法,把握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关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执法方法,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化解矛盾纷争,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