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建委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9.11.2017  22:30

今年以来,孝感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作风整治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市行政执法专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建委成立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召开了关于开展作风整治工作部署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等活动,对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动员部署。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了《市建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作风整治活动,明确本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目标、范围和重点,以及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委属各执法单位也按要求明确了负责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阶段性工作按要求落实。三是网上公示公开,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在市建委网站上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示了举报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监督。四是严密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自查活动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展开,采取先基层执法单位后机关业务科室、先单位后个人的步骤进行,切实按要求全面梳理查找单位及个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结合履职尽责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认真自查自纠。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对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一)自查不漏项。根据上级规定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内容,对照“行政执法是否严格、执法是否公正、执法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廉洁、执法是否文明”共五个方面包括33个项,严格对照平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一对照检查,做到不漏一项。

(二)单位不护短。市建委所属各执法单位共查找到涉及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三个方面17个问题或薄弱环节。针对找出的问题进行一一分析,逐个研究改正措施。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改正的拟定了整改措施,完美工作制度,逐步规范。

(三)个人敢亮丑。按照第二阶段个人自查要求,市建委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在岗人员个人自查活动,参加自查人员61人,个人自查找出问题61条。其中执法不严格16条、不规范43条、不文明2条,及时归类查找共性问题;并责成相关单位对相关人员批评帮助,监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填写了自查人员清单。

三、完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对市建委所属执法单位进行清理,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一步进行核查,对委属二级单位核定为委托执法单位,并结合“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委托执法事项。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进一步审查,对补办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工作程序进行优化,进一步完善修订市建委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参考和重大行政处罚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做好湖北信用网“双公示”录入工作,认真完成每周一报;同时,做好“两法衔接”联系工作。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骨干的培训和帮带,完善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工作示例;有针对性地协助和指导各执法单位组织执法骨干法治学习实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五是做好依法行政监督相关工作,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按程序进行审查;重大案件必须召开案件审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六是进一步加强文明执法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市建委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措施的制定还不够精细,行政执法制度还不够系统和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独立办案能力不够强,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等。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作风整治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