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28.06.2017  16:58

日前,鄂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明确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14项具体职责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13项具体职责,要求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鄂州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市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具体举措。

职责清单》适用于全市各区、开发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区(开发区)党政工作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职责清单》执行。(鄂州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