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林业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09.01.2018  07:50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超额完成国土绿化任务。全市三年“绿满澴川”完成植树造林59.40万亩,占“三年实现绿色全覆盖”总任务47.37万亩的119.5%;其中2017年完成植树造林16.85万亩,完成绿色示范村建设165个。

2、积极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完成了创森《总规》的省级专家评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市树市花”评选活动,顺利完成了“市树市花”投票、专家评审等活动,目前已通过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下一步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3、加强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全市各地认真执行林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遵行林木采伐限额“三不得”规定,大力推行林木采伐公示,不断强化监管,保障了森林资源依法、合理消耗。2017年全市共完成林木采伐5.8万立方米,占采伐限额总量53万立方米的11%,没有一起超限审批和非法办证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对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下放管理层级及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逐一研究,做好了核对、清理、承接工作。高质量完成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使用林地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今年我局共完成审批事项76起。

5、加大林业案件打击力度。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地资源的“长江生态大保护林业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捕猎、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动期间,查办涉林行政案件255起,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1人,收缴林木225.2289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2243只(头),对涉林犯罪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二是实行常态管理。在集中严打的基础上,加强森林防火,利用“爱鸟周”引导公众用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行资源巡查月报制度,签订了诚信合法经营加工木(竹)材承诺书,印发了《孝感市林业局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孝感市木材市场整顿工作方案》《孝感市林业局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检查督办方案》《关于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通知》。

6、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保持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和“无重大火灾、无人员伤亡”的“两无”目标。森林防火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二期项目基本完成,市局已与部分县市视频实现了互联互通。组织承办了全省森林扑火技能竞赛,全面启动了森林扑火技能演练,提升扑火队伍的技战术水平和扑火效率。

7、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积极应对美国白蛾疫情,完成防治作业面积4.35万亩(次),投入防治经费600多万元。二是野生动物保护扎实开展,收缴放生野生鹭鸟、竹鸡、黑水鸡等鸟类780只。三是全面启动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对古树名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四是积极申报湖北悟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7年,我局有4人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职责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把监督重点由过去注重执法结果转向重视执法全过程,强化了事前、事中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动态性、直接性和预防性。

3、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清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4、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利用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统一操作及报送全市执法信息,对全市案情统计数据进行了综合分析,为我市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目前,我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54起。

5、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为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动林业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局年初签订协议聘请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加大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实效。

三、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森林法》《种子法》进行了重点学习研究,组织开展了法律专题讲座,邀请省林业厅专家,对市、县林业执法队伍进行集中培训,规范了林业执法行为,提高了林业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5次。发放了《林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汇编》《林业法律法规汇编手册》等学习资料。

2、加强普法宣传。利用好宪法日、湿地保护日和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突出普法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把重点放在学习宣传《宪法》《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与林业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上,此外还安排法制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讲解林木采伐、林权登记和林地占用常识,引导和启发广大林农依法办理林业相关手续。

3、发挥集体智慧。在案情分析上下功夫,实现规范办案。一是案前研判。案件初查后及时组织集体讨论,研判案件属性、侦办方向、行动方案,并明确办案负责人员。二是案中研究。案件侦办中组织集体分析,对把握不牢、掌握不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请示省、市法制部门。三是案后总结。对办结的案件集体开展回头看,集思广益,查漏补缺,为日后侦办相似案件积累经验。(孝感市政府法制办 孝感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