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19.06.2018  13:06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谢连平一行来到我市,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九真镇江家湖、城区西湖、华润雪花啤酒和部分建设工地,检查了湖泊保护、河湖长制实施、水生态治理、燃改气进度、工地扬尘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市委书记吴锦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董青平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瑶同志作为参会代表,分别从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监督三个方面就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做了典型发言。

谢连平指出,天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定要求,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在执法检查中,要突出法治地位和法治权威,做到法律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的高度统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湖泊保护工作,守护好碧水蓝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天门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