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圣华副主任赴武汉鄂州开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08.06.2018  21:36

6月6日至6月7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圣华和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一行赴武汉、鄂州开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来自市环保、发改委、公安、交通等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两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张圣华副主任指出,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今年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从法治高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制定好条例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标本兼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污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业性强,涉及众多部门领域,一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工作中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湖北特色;二是明确部门职责,以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突出立法协调,充分发挥法规引领作用,同时为地方立法预留好空间。

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关专家参加了调研活动。(经济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