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国税局2017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10.01.2018  20:20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孝感市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了《孝感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提出了32个重点工作内容,将国税工作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同时,在具体实施方案中,对重点工作内容、时间以及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在明确工作要求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导作用,健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孝感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严格实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每次会前精心准备,今年重点学习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国务院办公厅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自享清单、总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等内容,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二)夯实法治基地建设

从2016年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法治基地建设,继去年我市孝昌县国家税务局被评为“湖北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今年我局继续抓法治基地建设。一是创新法治工作指引。进一步摸索形成了“依法行政指标文件目录”,完善了“法治税务建设基础评价标准”,形成了2017年度的升级版本,包括52个指标,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指标对重点税务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对每一项工作都提出了指标化、档案化的具体要求,以此推进并指导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二是精心准备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评选。对照省国税局标准和我市细化指标要求,开展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建设,评选出孝南、应城、云梦、安陆、孝昌、大悟六个“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并经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择优上报两个单位参加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评选,其中云梦县国税局被评选为“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去年评选为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孝昌县国税局成功通过省国税局组织的复查,继续保留称号。三是发挥法治基地示范作用。积极发挥省级法治基地的先进示范作用,在云梦县国税局建立了全市范围内首家县级国税机关“税收法治”主题展厅,探索法治宣传示范模板,对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等进行“模式化”。并积极宣传,开展多层次交流,形成创先争优氛围,以创建为契机,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三)狠抓案例指导制度落实

为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同案同办”,2015年底,孝感市国家税务局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推行案例指导制度试点工作,并获得该年度省国税局管理优秀创新项目。今年以来,我局继续狠抓案例指导制度的落实,将各单位案例编写的完成数量、完成质量、运用指导案例指导办理税务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运用指导案例的真实性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开展总结、反馈、评价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试点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持续跟踪指导案例上线效果,做好评估分析工作,形成案例指导专题调研报告一篇被省国税局采用,促进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案例指导信息平台累计有890余件各类执法案件被指导。

(四)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落实《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重案审理纳入对成员单位和基层税务机关的绩效考核之中,着重解决应交不交、应审不审、久拖不决、敷衍塞责等问题。创新方式,对稽查局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审前进行沟通,听取稽查局介绍案情和主要证据,然后由重审委员会办公室提炼案件发生争议的点,使各成员单位能够更早、更深入了解案情,并有针对性提出书面审理意见,提高审理质效,在审理过程中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和社会效应的高度统一。截至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共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2件,移交公安机关5户。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执行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严控规范性文件制定关、管理关,今年全市国税系统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文件清理,采取人工查阅与电子查阅相结合、单位自查与市局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国税系统2013年以来制定的15份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和环境保护专项清理,经清理,未发现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利于“放管服”改革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有效的避免了制度性侵权。对市局机关发布的内部管理文件,也积极进行合规性评估,避免内部管理措施与世贸规则不符。按照《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个案批复工作职责,把好发文关口。

(六)做好税收政策反馈和综合税政调研

积极关注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在全面推行“营改增”实施一年多以来,对其效果进行调研分析,完成孝感国税“营改增”实施效果分析调研课题。上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4篇;对财税〔2015〕119号出台以来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形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为修订、完善税收政策提供帮助。

(七)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一是积极申报公职律师。在去年全市国税系统已有3人被批准为公职律师后,今年又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向省司法厅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共有4名公职律师。同时,还申报2名公职律师加入孝感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二是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不同岗位、不同经历公职律师的各自特点,让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税务事项处理、法律咨询、重案审理、行政复议、合同审查等事项,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4名公职律师全年共为税务机关办理各类法律事项160件次,人均办理40件次。典型案例有对某公司欠税实施强制执行,对某公司欠税申报破产债权等。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请了学者型律师、湖北工程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为我局法律顾问,发挥其在行政、民事等方面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执业经历的优势,全年累计为全市国税系统提供各类法律咨询60余次,为减少执法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借助总局大督查、省国税局“大调研,大督查”和巡视回头看,对行政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进行规范和改进,充分发挥“放管服”改革的经济效应、法治效应、服务效应和管理效应。

(九)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

一是强化领导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执法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工作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明确督察重点。我局以省国税局《执法大督察工作指引》为指导,以疑点信息数据为线索,对照问题积极开展核查,把握重点,以点带面,抓住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强化数据分析,有效的提升了工作效率。三是强化纠错问责。我局始终坚持查纠结合、纠建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落实问责机制,并对存在的风险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大督察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孝感市国家税务局在全市国税系统9个单位开展了税收执法大督察自查,对3个单位开展了重点督察,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26条,有效提升了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为促进“闭环式税收执法督察”的深入推广和应用,结合推进“闭环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行“再造组织业务流程 夯实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孝感市国税局再造组织业务流程 夯实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详细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我局结合工作要求,对目前相关县市的税源管理、内控制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摸底和调研,对现有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模式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寻找工作的切入点,为构建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奠定基础。

(十一)认真实行内部审计

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强化监督职能作用,以察促改,大力提升执法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根据省国税局要求,结合孝感市局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孝感市国家税务局内部审计计划》,对全年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基建审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要求,按照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专项审计自查。按照省国税局要求,我局今年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服务类政府采购开展专项审计,并抽取部分基建项目进行审计,为了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局在全市开展了专项审计的自查工作,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对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十二)强化学法制度建设

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开展了多层次的学习和宣传。做好“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孝感市国税系统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办公会前学法、法制专题讲座等方法,将学法制度系统化,纳入绩效责任制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孝感市政府法制办 孝感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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