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阳新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09.01.2018  20:00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制定了《阳新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县政府领导干部及县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凡是县政府涉及对外事务的法律问题,均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年终目标考核工作,重点从“依法执政、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加强对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考核力度,规范依法行政将是考核的重点。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作出战略部署。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县政府制定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将县领导带头学法纳入制度化轨道,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县政府共开展2次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县政府党组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阳新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新县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阳新县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二、 努力打造 服务性政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深化政府职能改革

(一)加强政务系统化建设提标升级软硬件设施。 1. 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加快推进县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建设。 22个部门在中心设立了窗口,占应设窗口数34个的64.7 %,共有2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窗口办理,占应进事项数209项的12.9%。全年共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0万件以上,其中即办件占68%。 2. 投资项目审批 事项 清理登记工作 全面梳理部门对县内投资项目和新办企业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限比平均法定时限缩短30%以上。 3.加速 政务服务网络平台 镇、村两级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 全县“智慧政务”网络平台已进入招投标程序。韦源口镇便民服务大厅在建设中,其它18个镇区通过同级政府规划新建或整合利用业务部门基层站所已建成便民服务大厅等方式,均落实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并进驻了5个以上部门。

(二)深入推进商事管理制度改革、政府职能改革并完善简政放权。 一是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证”和“先照后证”,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二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已压减至193项。三是进一步完善简政放权,共列出我县乡镇政府权力清单79大项(无子项),编制乡镇政府责任事项约500条,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向社会公开监督。四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已报请县编委研究同意,撤销了3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并完成县国土局苗圃场转企工作。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加强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建设。 县政府建立《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应急管理工作规则》等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出台《阳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决策。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制定《阳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规程》,凡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经政府法制办审查不上会,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出台的文件质量。一是要求起草文件的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调查论证,改进起草、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二是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出台文件,不符合程序规定的,不能出台,并认真做好审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查、有件必备。三是理顺部门关系,加强协调,防止规范性文件出现“依法打架”现象。四是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对相抵触的坚决予以修改或废止。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活动。 从案卷检查入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国土资源、工商、住建、环保、物价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案卷是否完整等方面,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履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 狠抓《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贯彻落实,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公开投诉电话。 二是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三是 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 开展2017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通过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全县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水平,营造全县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严格对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执法证办理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组织我县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全面了解掌握新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管理,注销和吊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9人,新增办理执法证16家单位共计82人(其中新增59人,补考23人)。

五、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将政务信息在阳新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管。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移送规定,健全完善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加快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进程,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信息。组织法制和监察等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和随时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积极协调县检察院构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将食品药品监管、国土执法等2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纳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今后力争将全县所有执法单位都纳入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

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司法、法制和信访三位一体行政大调解机制

(一)主动调解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县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紧紧围绕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集中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 行政复议坚持便民便利原则,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出台《阳新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参加复议比例,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及复议机关生效裁决或决定。全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起,已完结11起;土地和林地确权案件13起,参与市法制办土地确权决定复议案件4起,在两级法院应诉和协助执行案件20余起。

(三)切实加强司法、信访和法制工作的领导,推动司法援助、信访化解以及行政执法三大方面的有机结合。 着重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加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投入,提升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明确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机构,力争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仲裁委办事处、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三位一体联合办公模式。正确引导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由普通信访途径转由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达到三位一体的行政大调解格局。(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阳新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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