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召开续会落实国务院、省政府 “12.5”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

08.12.2014  11:20

12月5日下午,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消防支队支队长葛志英、防火处处长刘斌、市公安局、工商局、经信委、住建委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市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和公安局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消防大队大队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收听收看会议。

国务院、省政府会议结束后,咸宁市政府立即召开续会,部署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会议精神,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抓安全的责任意识,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查“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加强部门行业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二要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设施损坏、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使用彩钢板等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到“五个一律”,严格执行关停、查封、拆除、扣留等行政强制执法手段。 三要广泛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发动网格管理员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本领,提升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