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政府专题部署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08.12.2014  11:17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11.16”  山东省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2月5日,大冶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消防大队、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安监局等各乡镇代表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检查专题部署会,大冶市副市长肖绪华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会上,首先由大冶消防大队大队长汤传洲汇报近期大冶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表示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及时跟进督促各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并将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各企业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有效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大冶市副市长肖绪华听取汇报后,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后续的专题消防检查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一、依法严格整治。 对各类违规企业要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政府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整改要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三、纳入诚信体系。 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将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对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

通过开展本次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明确和落实了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了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对冬防工作的更好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