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专家:垃圾短信不是能不能管住 而是愿不愿管

10.04.2016  10:13

  “垃圾短信只要从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发出的,就可以从源头和渠道这两个方面进行管控。落实了手机卡实名制,落实了设备准入规则,完全可以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屏蔽、过滤,构建垃圾短信的防火墙。垃圾短信并不是能不能管住的问题,而是运营商愿不愿意管的问题。

  昨日,在市纠风办主办的武汉全媒体监督特别节目《现在督办》聚焦“手机垃圾短信”问题直播现场,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讯学院副教授、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副教授、通讯行业专家王德胜,当面驳斥武汉电信、武汉移动、武汉联通公司把垃圾短信责任推向伪基站的说法。

   电信运营商:

  伪基站发短信不是自己责任

  节目中,手机用户胡女士收到了一条显示为移动运营商10086发来的短信。胡女士说,短信说积分可换200多元,然后她点击链接,被要求安装一个软件才能兑换积分,“安装这个软件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后,结果被骗5000多元”。

  移动手机用户小刘收到一条垃圾短信,短信代码以106开头,小刘认为垃圾短信是运营商发出来的。

  督办员以用户身份首先拨通了中国移动10086客服电话。中国移动10086客服说,“这个代码不是我们这边的代码,可能是一些商用广告的代码。不是我们发出去的”。

  接着,督办员拨通了中国联通10010的客服电话,同样要求核查该垃圾短信出处,可客服也说不是他们发的。

  中国电信10000客服人员对垃圾短信解释说,“不是我们发的,觉得骚扰了你打110报警”。

  督办员暗访武汉一些大的电子市场发现,垃圾短信基本上都是靠短信群发器发送的,群发器有售。商户说,只需要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就可以发短信,还可以随意更改发送号码。

  对此,武汉移动公司总经理向建平说,这类群发器实际上就是伪基站,是模仿正常的基站,强行接入我们的网络,向用户发送一些垃圾短信。

  武汉联通公司副总经理龚牧说,伪基站对运营商和用户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运营商没有执法权,在打击伪基站上,要借助公安机关力量来共同进行。

  武汉电信公司副总经理石三平说,短信群发器不是通过手机,而是通过电脑,运用一种程序发送给用户的,每分钟可发50条左右垃圾短信。

  石三平说,手机用户收到垃圾短信可报警,电信用户可拨打10000,公司将对详细情况进行记录,内部通过正常途径转给公安机关和工信部的相关处理渠道,核实后会反馈信息。如果是垃圾短信,公司会进行封堵、关停。若受骗,可登录工信部网站12321进行举报。

   专家:

  运营商与垃圾短信“藕断丝连

  “三大电信运营商与垃圾短信是一种藕断丝连的关系。”王德胜说,发出106开头的短信的平台,要得到三大运营商的授权。如果不授权,垃圾短信根本发不出去。106短信平台,与我们每个人手机发短信的过程不一样。个人手机是通过无线的形式发出去的,一天也发不了多少条。但106短信平台,是通过有线的形式,将电信网络的短信端口与互联网端口对接,通过有线的形式发,效率比手机发短信的高了很多,一天可以发几万条、十几万条,甚至几十万条。既然用了运营商的端口,完全可以从端口进行过滤和拦截,从技术的角度讲,运营商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王德胜称,工信部已经发文整治垃圾短信,为什么还有垃圾短信?无论从通道还是端口发送短信,还是从手机发送短信,对运营商来讲,都可以带来利润。在利润的驱使下,相应的治理措施很难落到实处。群发平台,在实际中,要挣到更多钱,对申请人的资质没有管得那么严,设置的相应的门槛和要求就形同虚设,运营商下不了根治垃圾短信的决心。伪基站盗用了运营商的号码发垃圾短信,运营商具有治理伪基站的责任。

   建议>>> 因诈骗短信遭受损失 可要求电信运营商部分赔偿

  针对短信兑换积分被骗的案例,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静文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是通过银行自身系统或服务的漏洞缺陷,只是伪造了虚假的银行页面、链接等骗取或窃取了被害人的财产,因此,从民事法律角度看,银行不具有过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电信运营商事实上为诈骗、盗窃提供了实施的媒介平台,并因其提供的诸如来电、短信号码显示及其他增值服务的缺陷,而导致犯罪嫌疑人能够通过伪造虚假信息等诱骗被害人。因此,手机用户被短信骗了,银行是没有责任的。但是,电信运营商要在法律上承担一部分责任,被害人可要求其赔偿民事损失。

  记者唐煜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