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12.12.2017  15:3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襄阳市财政局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积极依法理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建设法治财政,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要求,加强财政权责清单建设与管理。先后制定了《财政权力权责清单》、《“两随机一公开”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等,把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作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手段。二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2017年,除市政府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外,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三是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健全了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了《襄阳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襄阳市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意见》。

规范决策行为 推进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是健全内部决策行为。如在PPP项目实施、“营改增”改革、自贸区财政政策、债务协议签署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行为聘请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及听取法律专家合法性审查,为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台了《襄阳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力促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

严格财政执法,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一是严格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道德及法治培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规范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和集体决策制的“两制”管理。即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决定的下达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方可下达。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过程中所涉及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维护财政合法权益,预防及规避风险。(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