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冶有色公司铜山口矿“3·11”较大事故的通报

13.03.2015  13:40
铜山口矿“3·11”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21时30分,中国华冶科工集团驻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山口铜矿项目部安装队在拆除523斗-127分层保护平台施工时,斗井右侧上方约1.5米处发生片帮,约3立方毛石砸在平台上,造成平台倾斜,致使平台上作业的5名工人从-127分层掉落到-142分层斗井,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该矿于2014年3月16日也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同一矿井,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发生两次较大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充分暴露了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山口矿没有吸取事故教训,安全意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严重缺失,以包代管,外委施工单位管理混乱,违章违规生产现象屡禁不止。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事故影响极为恶劣。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同志、副省长曹广晶、许克振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严防发生类似事故。       今年以来,全省已发生非煤矿山事故7起,死亡11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7起事故均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违章生产,没有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和国家总局关于外包施工管理规定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但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忧、依然严峻,特别是当前非煤矿山事故频发,充分反映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不牢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问题仍然突出。各级安监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增强责任感,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十条规定,把各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抓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要紧紧围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督促企业利用“两化”系统,建机制、查隐患、抓整改,并突出采空区、顶板、水害等方面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非煤矿山,要坚决提请关闭。       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法生产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导致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突出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当前,正值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集中期,各地要严格标准,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各项验收措施,做到合格一个,验收复产一个。对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要严厉处罚,责令停产,同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达不到安全条件、未进行复工培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禁止开工生产。安全许可证已到期、或已过期,一律停产,直到证件齐全合法方可生产。       汛期即将到来,各地要开展地下矿山、尾矿库防汛专项检查,指导和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度汛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防汛物资和应急设备储备,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变化信息,防止极端天气对尾矿库安全造成影响。       四、加强外委施工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2号令)要求,强化外委施工队伍的监管,要把外委施工队伍纳入到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之中,督促矿山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具备相应工程资质条件的相关单位以及相应行业作业资格许可的相关从业人员,坚决予以清除,并给予重罚。       五、强化事故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对每起事故都要查明原因、吸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加快事故结案。对非法开采、瞒报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公开审判,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和企业,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约谈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