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安局张湾区分局:110回访倒逼警务效能提升

30.08.2018  12:42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30日电 (刘英)“您好,请问是王女士吗?这里是张湾公安分局,有几个问题想对您进行回访……请问您对此次民警执法行为是否满意?”近日,在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指挥中心,民警杨梅正通过电话回访报警群众。

  不久前,在人民广场旁以出租羽毛球拍为生的王女士报警,称其放在内仓库的七副羽毛球拍及若干羽毛球被盗,价值2600余元。

  “从接警记录台账来看,办案民警发现当时案发时间为夜间12点多,而现场的部分视频监控也十分模糊,嫌疑人在作案时又带着帽子和口罩,通过监控根本看不清嫌疑人具体体貌特征,所以案件办理处于僵滞状态。我们在回访中了解到,受害人王女士家庭困难,羽毛球被盗后,唯一的经济来源也没有了,所以情绪十分激动,对案件调查没有进展不满意。”杨梅介绍说。

  针对这起回访发现的问题,张湾分局立即找到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召集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对策,并增派治安民警上案,对案发周边的治安监控及社会监控再次调取得查。通过连续几天的查找、分析、对比,最终排查出嫌疑对象。8月29日,盗窃嫌疑人肖某被抓捕归案。面对警方的询问,肖某对盗窃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对110报警群众实行四级回访、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工作,已成为张湾公安分局的“规定动作”。各派出所值班长一级访,各派出所领导二级访,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三级访,分局领导四级访。对不满意的警情要求接警单位安排专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调查、侦办、处置工作,必要时见面回访、解释沟通,直至报警人满意为止。

  为确保回访工作取得实效,张湾公安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电话回访的工作规定》,要求各所队对回访警情详细填写《接处警回访登记表》,每月初上报上月回访明细。同时,规范了回访内容,涵盖出警速度、警容风纪、处警态度、处置过程、办理结果等处警环节和案事件查处环节全过程。指挥中心汇总不满意及问题警情后,下发至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整改。

  张湾公安分局将接处警回访情况及问题警情整改情况纳入接处警工作考核,在月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严格督导检查该项制度落实落地。凡有两次以上回访群众不满意的,由纪检监察室约谈接处警民警;回访不满意警情占该单位回访警情总量5%以上的,约谈该单位负责人;两次被约谈的民警或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据介绍,通过四级回访制度,不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对110接处警工作逐步“升级”,增强了警情分析研判的准确性,提升了公安机关办案效率。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与支持。(完) (编辑:裴春梅)